一、工业项目优惠政策 (一)用地优惠政策 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投资强度达到250万元/亩的工业生产性项目,土地出让底价按9.6万元/亩执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进一步给予优惠: 1、属于国家和河北省、石家庄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建设用地容积率和建筑系数超过国土资发〔2008〕24号所规定标准40%以上、投资强度在250万元/亩基础上增加10%以上的工业生产性项目,土地出让底价按不低于9.6万元/亩的70%执行。 2、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价格底价按不低于9.6万元/亩的70%执行。 (二)税收优惠政策 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且年上缴税金达到5万元/亩以上(含5万元/亩)的企业,给予奖励。 1、项目累计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1亿元以下且在约定时间内投产达效的,自投产之日起,按上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的30%奖励企业;上缴税金超过5万元/亩的部分,其超出部分按上缴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
2013中国互联网创业投资盘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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