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国家税务局(熊言毅)

家乡区县: 陕西省宁陕县

1 机构概况

  宁陕县国家税务局自1994年国、地税机构分设而成立,现有干部职工50人,其中在职人员40人,提前离岗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11人;有中共党员26人。在职人员平均年龄38岁,有大专以上学历37人,占在职人员的90%。下设办公室、法规科、人事教育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大厅)、征收管理科、监察室和信息中心8个内设职能科室及下设城区税务分局、江口税务分局、稽查局三个分局,负责全县十镇四乡3678平方公里1000余纳税户的增值税、消费税、国有企业及新办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年各项税收收入在1900万元左右。
  长期以来,宁陕国税事业在省、市局的领导下,始终以“一流的班子,带出一流的队伍,营造一流的环境,提供一流的服务,创造一流的业绩为最终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及地方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国税各项工作,围绕组织收入中心任务,改进和完善税收征管方式,进一部推进依法治税,提高税收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全县国税收入由1995年的397万元增长到2010年的1920万元,年均增幅30%以上,增收200万元以上,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我局自1994年成立以来共荣获各级荣誉上百个,县局先后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标兵”;获得全省财贸系统“最佳诚信服务单位”光荣称号;被省综治委、省妇联表彰为陕西省“平安家庭”创建示范单位;获“省级卫生示范单位”称号。城区税务分局被共青团中央、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国家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办税服务厅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1]

2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局和宁陕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2]

3 机构设置

  宁陕县国家税务局设7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2个派出机构、1个事业单位。县局内设机构、事业单位为正股级,直属机构、税务分局为副科级。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政策法规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和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3.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4.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事项;办理纳税申报、认证、税款征收等事项;办理发票发售、代开、审验、缴销等发票管理事项;实施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开展纳税咨询,提供办税辅导;公开涉税事项,宣传税收政策;受理涉税审批申请,办理备案事项。
  5.征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和推行征收管理办法、措施,对所辖税源实施监控管理,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服务,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进行税收分析和税源调查、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纳税评估、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负责向有关业务部门反馈税源监控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等。
  6.人事教育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负责本单位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7.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二)直属机构
  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稽查局设5个内设机构(副股级):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
  (三)派出机构
  县局共设税务分局2个,主要承担各辖区的税源管理工作。
  (四)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负责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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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即、若离(2014-05-1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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