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6日,庄浪县被水利部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这是庄浪县继获得“中国梯田化建设模范县”后在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领域获得的又一项殊荣。
庄浪县位于甘肃省东部,六盘山西麓,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总人口44.47万,其中农业人口41.05万,水土流失面积1302.7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1553平方公里的84%,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县份之一。
面对严酷的自然和生存条件,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全县人民经过34年不懈努力,于1998年建成了中国第一个梯田化模范县。实现梯田化后,该县又坚持把开发梯田资源,治理水土流失,优化生态环境作为推动城乡经济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并探索出了“流域生态化、沟道坝系化、山地梯田化、梯田产业化”的流域治理模式。
近年来,该县以建设梯田产业强县和生态文化名县为目标,经过多年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全县目前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8平方公里,治理程度达77%。自1999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全县累计完成退耕还林面积24.45万亩,荒山造林8.3万亩,人工种草10.14万亩,全县林草保存面积58.39万亩,林草覆盖率达25.1%,取得了显着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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