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人物——刘青山

家乡区县: 河北省安国市

刘青山(1916─1952年),曾用名刘顺山,河北省安国市石佛南章村人。出身于贫苦家庭,幼年即在博野县南白沙村当长工。曾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参加革命斗争均已20年左右,在国民党血腥的白色恐怖下,在艰苦的八年抗日战争和三年多的人民解放战争中,都曾奋不顾身地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解放,进行过英勇的斗争,树立过很多功绩。后曾与张子善一起贪污盗窃人民币,并参与倒卖国家材料的非法活动。1951年在三反运动中被揭露。1952年2月10日在保定被依法执行枪决。

刘青山于民国20年(1931年)经徐去甫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随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七军第一支队参加高蠡暴动。

民国26年(1937年)10月,刘青山被选送抗大学习。翌年8月出任河北省大城县县委组织部长,常以青塔书店掌柜的身份到乡村卖书,并宣传抗日。后为壮大共产党组织,刘青山等人组办民运训练班,培训出了很多的优秀干部。同时与县委共同创建县大队和八个区抗日武装小队。

民国30年(1941年)3月,刘青山出任中共大城县委书记,领导粉碎日伪清剿活动,使得大城县抗日队伍和根据地不断壮大。为此,日伪曾以1500块大洋悬赏缉拿他。

民国31年(1941年)“五一”扫荡后,环境十分恶劣,党内出现了一批叛徒,对抗日斗争造成极大了危害。刘青山领导大城县委及时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沉重打击了敌特汉奸的嚣张气焰,并开辟了文安洼抗日根据地,使得全县抗日形势好转。是年9月,刘青山调任为任河(任丘、河间)县县委书记。

民国33年(1944年)10月,担任冀中中共八地委城工部长。翌年10月担任冀中中共八地书记兼任冀中军区第八军分区政治委员、地委党校校长之职。

民国38年(1949年)9月,担任天津市地委书记。1951年8月,出任石家庄市委第一副书记。10月,作为中国青年友好代表团成员出席了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召开的世界青年和平友好联谊会。

1951年底,中共中央发动“三反”、“五反”运动。11月24日,在中共河北省委第三次会议上,刘青山贪污罪行被揭发。12月2日,出国归来的刘青山于下火车时被逮捕,4日被开除党籍。同时,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刘青山、张子善大贪污案调查处理委员会”,将此案情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报告。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的报告的批语中指出:“华北天津地委前书记刘青山是大贪污犯,已经华北局发现,并着手处理。我们认为华北局的方针是正确的,这件事给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常委提出了警告,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当作一场大斗争来处理。”“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只有处决他,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1952年2月10日,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河北省人民法院临时法庭在保定市体育场召开公审大会。审后宣判:“刘、张二犯在资产阶级思想严重侵蚀下,为达到个人挥霍,假借经营机关生产之名,利用职权,狼狈为奸,于1950年春至被捕前,先后盗窃国家救济粮、治河专款、干部家属救济粮、地方粮、克扣民工粮、机场建筑款及骗取国家银行贷款等。总计达171亿6272万元(旧人民币)……综上所举,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盗窍国家资财,克民工灾民,勾结奸商非法经营谋利,瓦解国家企业机关及贪污行贿等严重罪行证据确凿,该二犯亦供认不讳。如此背判国家背判人民,实属罪大恶极,国法难容。奉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令准,判处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其本人本部财产……”。当天,刘青山被押往保定东关大校场枪决。

 

沫小小沫(2014-05-1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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