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工业
本县胶粘土面广量多,陶瓷工业原料充足。清末,四川艺人在黄官岭设陶瓷作坊,生产土陶,到民国29年(1940)发展到5户,窑1座。民国20年(1931)10月31日《陕建周报》载:南郑“西南门外,均有砖瓦窑,烧制陶器”。“南区高家岭烧制陶瓷……缸、坛、盆、钵、罐均有,年出四五千件。”高家岭陶瓷,其色黑红而质粗,窑形如船,头低尾高,制坯用轮盘。36年(1947)有窑2座。佘家沟(原属褒城县)旧有瓷窑,所产瓷碗运销汉中一带。28年(1939)当地烧窑者有32家之多,制作技术纯熟。
解放后,陶瓷工业发展较快。1955年高家岭陶瓷社、黄官陶瓷社在原私营陶瓷场的基础上建成。1956年兴建新集陶瓷社,以生产土碗为主。1961年全县生产日用陶瓷68万件,1964年生产日用陶瓷118.6万件,产值18.3万元,1987年生产日用陶瓷119.55万件,产值36.4万元。
陶瓷产品主要有缸、坛、罐、盆、钵、土碗等,除供应本县外还销往城固、洋县、汉中、勉县、留坝、宁强、略阳、西安等地。
高家岭陶瓷厂原名高家岭陶瓷社,远在清代就已生产瓷器,当时主要生产水缸、盆罐等类粗陶,其色黑红。本县解放前,该厂无大发展。1955年公私合营为集体所有制陶瓷企业,主要产品:缸、坛、盆、罐等日用陶瓷。产品销往本地区11个县市。主要生产设备6台,固定资产32.8万元。1961年废除“老笼窑”,新建煤气倒烟窑,可全煤全柴。1972年国家投资12万元,1974年通电后,生产方式由手工操作改为半机械化作业。1977年引进彩釉技术试制精陶产品,因成本过高,销路不畅,这一技术被淘汰,继续生产日用陶瓷。该厂1958年总产值2.88万元;1962年停产,1963年复产,1983年总产值14.8万元,利润1.1万元。1987年总产值22.2万元,由于产品滞销等原因,仅上缴税金0.91万元,实现利润0.2万元。年末职工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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