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福龄:黑龙江垦荒事业的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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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福龄:黑龙江垦荒事业的开拓者

陈福龄(1844 1929年)族名福庆,字全斋,其先世居福建泉州府同安县(今福建厦门市)。

康熙年间,因雅克萨之战需水陆配合,调厦门水师提都陈汶环率水师至黑龙江。战争结束后,参战的福建水师就地编为水师营,驻守黑龙江。陈福龄为陈汶环后裔。光绪十二年(1886年),水师营编为汉军三旗,于是陈福龄成为汉军镶蓝旗人。

陈福龄18岁入汉官学肄业,后又入满官学,不久即入黑龙江将军衙门刑司,充当帖写。同治十一年(1872年)冬,被补放水师营催领。之后,经常作为随员参与勘丈地亩、审办命案等事。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因为办理绥化厅等处的盗窃案有功,褒奖蓝翎。此后,历任开办屯田兼收林居烟厘各税、招垦勘丈旗民地亩等事务。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沙俄出兵向我东北大举进犯,代理黑龙江将军寿山委任陈福龄为连军额外帮办。八月,寿山殉职后,陈福龄在危难之际一直在将军衙门视事,恪尽职守。光绪二十七年三月,代理黑龙江将军萨保听信谗言,撤了陈福龄黑龙江城水师营四品官职务。

陈福龄被革职后,于光绪二十八年冬,由盛京将军增祺委为蒙荒行局总办,承办扎克图蒙荒事务。在任上,陈福龄办事公平认真,上下均沾其惠。尤其是为将来地方设治而预留洮南府及两县城基,很为后人称道。光绪三十一年十月,陈福龄回黑龙江,受任全省垦务总局经理。

光绪三十二年春,黑龙江将军程德全奏准裁撤齐齐哈尔、布特哈等城副都统,将陈福龄补为布特哈东路总管兼办荒务。三十三年春,讷谟尔河荒务完竣,程德全为他奏准记名,以副都统的官衔任用。光绪三十四年春,陈福龄被人诬告,又险些丢了官,直到宣统三年(1911年)元月,冤情才被洗刷。这年的十二月,东三省总督赵尔巽开列历年有功文武官员名单,请朝廷予以奖励,陈福龄也在名单之列。

民国间,陈福龄曾任黑龙江垦务局总办、旗务处总办。后因疾病时发,呈准辞职。之后即专注于慈善事业。

陈福龄所著《宦海伏波大事记》,是研究黑龙江地方史及齐齐哈尔水师营历史的珍贵资料。

花花(2014-05-2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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