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鼓灯花鼓灯是寿县民间歌舞的一种形式。因主要伴奏乐器为花鼓,故名花鼓灯。清光绪年间寿县地区已有玩灯闹元宵的风俗。随着人们艺术欣赏水平的提高,花鼓灯艺术靠扭扭唱唱,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1946年在寿县瓦埠湖以西地区,开始出现一些花鼓灯班社演出有故事情节的花鼓灯节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这一民间歌舞,在全县发展到了鼎盛时期,男女老少皆能唱会扭,表达人民欢庆解放的喜悦心情。此后原有的花鼓灯艺人大都参加了业余剧团,花鼓灯这一民间歌舞形式又被搬上了舞台,参加上级举办的会、调演,并获演出奖和创作奖,如花鼓灯《治淮小车》、《送郎上堤》、《拾棉花》等节目,均获地区和省的奖励。花鼓灯,以舞为主,载歌载舞,以伞把子、鼓架子、小丑和兰花(也称腊花)为主,伞把子手持岔伞(形似伞的道具),以岔伞的交换来指挥舞台上的表演;男角称鼓架子,女角称兰花,他们是整个花鼓灯表演中的主要角色。解放前,兰花均由男子扮演,戴上假辫子和彩绸做的珠花,前额扎上头勒子,上穿彩褂,下穿裙子,粉墨登场。小丑虽不是主要角色,但也是不可缺少的角色,在表演过程中他相间的穿插一些笑话、快板和顺口溜之类的语言来逗趣,以活跃演出气氛。[11]
寿州锣鼓
寿州锣鼓是一支为周边县市甚至省内外所青睐的并有一定名气的业余文艺队伍。寿州锣鼓队的演奏乐谱,是综合了江淮地区传统的“十八番”、“凤凰三点头”、“兔子扒窝”、“长流水”、“大、小绞丝”等锣鼓谱的精华并加以改编而成。演奏效果既具有我国南方锣鼓特别是江浙一带“十翻锣鼓”的舒缓、柔和的特点,也具有北方中原地区“威风锣鼓”的高亢、激昂的特点。在安徽省历届花鼓灯会上,寿州锣鼓的表演博得了专家、同行们的称赞,并获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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