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地处温暖带,临界半湿润区,由于雨量减少和人为作用,已属森林草原过渡地带。土地分沟壑山地、河谷川地、塬地三大类型。据1982至1983年泾川县土地资源现状调查组调查:全县土地面积211.3986万亩(不包含张老寺农场,比土地局调查统计少1.0445万亩),其中沟壑山地139.0650万亩,占65.8%;河川地20.5715万亩,占9.7%;塬地51.7622万亩,占24.5%。沟壑山地中有梁峁坡地74.963万亩,占54%;沟谷60.5181万亩,占43.5%;坪地3.5833万亩,占2.5%。主要地壤为黄绵土、黄墡土、红胶土、褐土。河谷川地中有川台地15.2737万亩,占74.3%;河流地5.2978万亩,占25.7%。主要土壤为淤育土、潮土。塬地主要土壤为覆盖黑垆土。用生态区域法估算,泾川土地资源对农作物的生产力:冬小麦为亩产304公斤,玉米700公斤,高梁516公斤,苜蓿干草1104公斤。但实际粮草产量低于估算数,且波动性很大。1983年,泾川县土地资源调查组根据科学评价原则,将全县土地划分为七等二十一级,其中一等土地14.959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1%;二等土地3.4834万亩,占1.7%;三等地地51.7622万亩,占24.5%;四等土地12.6204万亩,占6%;五等土地60.166万亩,占28.4%;六等土地42.324万亩,占20.0%;七等土地25.9827万亩,占12.3%。一般一至四等土地,在正常情况下,种植适宜作物可获得较好收成;五六等土地只宜于植树种草,发展林牧业;七等土地农、林、牧业都不适宜。但长期以来,由于经营管理不合理,耕作制度有缺陷,致使水土流失严重,人口、土地资源比例失调,农、林、牧用地比例失调,土地用养不当,取多养少,取大于补,土壤肥力下降。1988年,全县农、林、牧用地比例为44.6%、11.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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