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旅游业的春天

家乡区县: 大冶市

为了加快大冶市旅游业发展,2012年大冶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2年起每年市财政列支1000万元设立旅游发展奖励基金,并将旅游业发展指标纳入市直相关机关部门单位和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年终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1. 对引进投资规模达1亿元以上的旅游项目,建设营业后,给予引进部门或乡镇、企业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对引进投资规模达2亿元以上的旅游项目,建成营业后,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

2. 对新评定为全国工业、农业旅游示范点、湖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湖北省旅游名街的分别给予20万元、8万元和8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湖北旅游名镇、湖北旅游名村的分别给予100万元、40万元奖励。对新评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级农家乐的,分别一次性给予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奖励。

3. 对新评定为国家5A、4A和3A级景区(点)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15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对摘牌后,经整改重新评定的A级旅游景区(点)不予奖励)。

4. 对列入“华中黄金旅游线路”、“武汉城市圈旅游线路”、“鄂东南旅游线路”等精品旅游线路的景区,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奖励。

推进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针对旅游景区(点)按标准新建的旅游专用公路,完成路面工程建设经验收后,每公里奖励10万元;按标准改扩建的旅游专用公路,完成路面工程建设经验收后,每公里奖励5万元;旅游景区(点)按标准新建设的游客接待服务中心,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厕所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和3万元奖励;对于率先开发具有大冶特色的旅游商品,经有关部门认定并获得国家专利的,给予旅游企业(个人)最高每种产品2万元奖励;对在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旅游协会)主办的旅游商品评比中获得国家金质奖、银质奖(省级金质奖)、铜质奖(省级银质奖)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促进旅游基础性工作升级。对列入市级及以上的旅游重点项目编制完成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的,一次性给予8万元奖励;对按照《大冶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大冶市旅游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或修编完成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和12万元的补助;每年安排20万元的资金,用于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及中高级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每年安排50万元宣传促销经费,用于旅游形象、旅游品牌的塑造,旅游市场的开发,旅游节庆活动的举办及对旅游资源的宣传促销;每年对各乡镇和部门单位旅游工作进行年终考核,安排10万元对旅游工作和景区建设有突出贡献的乡镇、单位、个人给予奖励;每年安排5万元资金,用于对旅游安全、旅游信息、旅游统计等工作的考核奖励。

提升旅游行业管理水平。对于新荣获省级(含省级)以上各级旅游著名商标(品牌、知名商号)产品称号的奖励参照大冶市有关扶持品牌建设的财政政策执行。对新评定为国家、省级青年文明号的旅游企业青年集体,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列入“湖北省绿色饭店”、“湖北省星级餐馆”(四星级及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五星、四星、三星级酒店的,分别一次性给予80万元、6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评为年度“全国百强旅行社”、“湖北省十佳旅行社”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

主题精品旅游线路及特产

生态山水游:线路1. 青龙山公园—大泉沟景区—小雷山景区—雷山温泉度假村—大王山—茗山乡东方爱琴海景区—梅红山。

线路2.黄坪山森林公园—董家口森林公园—金盆山—龙凤山景区。

线路3. 保安湖国家湿地公园—黄金湖生态度假区—东风农场休闲渔业旅游区—东风农场顺捷生态园。

工业修学游:劲牌展览馆、流水线—铜绿山古铜矿遗址—金盆山劲牌水源地—龙凤山景区。

民俗文化游:九古奇村上冯村—水南湾古民居—小婺源刘通湾—沼山村金竹谷—保安九号养生山庄。

红色文化游:南山头革命纪念馆—红三军团建军旧址—金盆山—龙凤山景区。

风味特产:

劲酒系列,石开青铜器系列,地质博物馆孔雀石系列,真有味休闲食品系列,黄金湖鱼面、风干鱼系列,龙凤山黑五类系列,刘小红汉绣、王分忠布雕、玫瑰花精油系列等饮品食品,工艺品、纪念品、保健品的旅游商品体系。

大冶市文化旅游业项目

优惠政策摘录

用地:

对固定资产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非旅游地产的文化旅游业项目,土地摘牌成交价超出征地成本价部分予以全额返还奖励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其他奖励扶持:

1.非旅游地产的文化旅游业项目,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由大冶市政府为主导配套建设至规划红线。

2.开发建设景区获得国家 AAA、AAAA、AAAAA级旅游景区的,大冶市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奖励。

3.文化旅游投资企业建设星级酒店项目被评为三星、四星、五星级酒店的,大冶市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60万元、80万元奖励。

通用政策:
1.世界500强、国内外知名大品牌、投资10亿元以上的项目(农业项目、旅游业项目5亿元以上),大冶市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2.落户大冶市的项目享受“零收费”政策。

3.企业引进人才按照大冶市委《大冶市人才引进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Jefferey(2014-05-2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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