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信江流域和其它河谷地区,就有农业和简单的制陶业。唐代开始植茶、制茶。宋代农业生产的种稻、种茶、种麻,工业生产的制陶、冶炼、纺织逐步发展。明代,商业逐渐发展,上饶县城成为赣东、闽北的重要货物集散地之一,通过舟楫,运进布匹、药材、南北货,输出茶叶、夏布、土纸、木材等土特产品。沙溪形成集市,毗邻地区三县农民商贾赶集逾千。上泸乡土纸业尤为兴盛,收购县南和闽北山区的原料加工成土纸,远销印度。清代,茶叶、土纸发展成为大宗出口商品,有专门商号经营,仅土纸一宗年产值便达白银11万两。
民国时期,经济有新的发展。民国19年(1930)开办的坑口煤矿采用立井机械采煤。27年,第三战区长官司令部迁驻上饶,东南沿海沦陷地区部分工商界人士流亡上饶,办厂经商。24年,浙赣铁路全线通车,上玉、上广、上横等公路相继建成,并有电话、电报等通讯设备,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出现了机械纺织、机械采煤、火力发电、机械制造等工业,商业也趋繁荣。但由于半封建半殖民地制度的束缚,国民政府集中财力物力打内战,重税苛捐,横征暴敛,抓兵抢粮,兵匪为患,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上饶解放前,冷水铺、坑口等煤矿停办,县城的工厂倒闭,农村的手工业者歇业,商业萧条;比较发达的农业,生产连年下降,粮食不能自给。“半年糠菜半年粮”,鼠疫、霍乱连年流行,“走徽州”、“走淳安”、“走福建”外出谋生的人各地都有。
解放初期,上饶县开展减租、减息、剿匪、反霸斗争,积极筹粮筹草,支援解放军南下西进作战。1952年,完成了土地改革,粮食生产连年丰收。1956年,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8至1959年,组织全县人民兴修水利,先后建成了茗洋、上潭、马眼等一大批中、小型水库,改善了灌溉条件。同时,积极发展地方工业,开办了一批厂矿,逐步增加了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但在“大跃进”中提出脱离实际的“髙指标”,出现了“瞎指挥”,强迫命令和无偿平调生产队的劳动力、物资等“左”的错误,影响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1960年后,上饶县、市合并,集中力量发展市区工业,原县辖农村地区,工业毫无进展。1964年,市、县分开建置,原上饶县的水动力机械厂等一些工业企业划归市管,上饶县的工业必须重新起步。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上饶县的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经济建设十年停滞不前,经济发展缓慢,被列为全国100个贫困县之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县政府从实际出发,贯彻执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工农业总产值平均年递增7.72%。
1950年,工农业总产值仅2851.25万元,1986年达到19606.2万元,增长6.87倍。财政收入1952年226.8万元,1986年达到1182.2万元,增长5.21倍。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950年510.66万元,1986年上升到10198万元,增长23倍。1952年财政收入226.8万元,1978年644.2万元,平均每年递增7.08%。1979年以后,年均递增10.44%。1986年达1182.2万元,为1952年的8.46倍。
“十五”期间,上饶县GDP增长126%,年均增长14.8%;财政总收入增长158.7%,年均增长20.9%;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62%,年均增长53.1%;共引进县外资金76.66亿元,引进项目945个;工业增加值增长202.3%,年均增长23.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70%,年均增长43.75%;工业主导地位更趋明显,初步形成有色金属、机械制造、服装鞋业、新型能源(新型材料)四大工业支柱产业。[11]
2011年上饶县全县生产总值87.18亿元,实现财政总收入8.73亿元,一般预算收入5.41亿元,工业总产值225.2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2.4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7亿元。三大产业结构比例由2009年的13.8:62.4:23.8调整为2010年的10.6:70.1:19.3;工业增加值51.06亿元,总量位居上饶市第一;实现工业税收4.42亿元,比2010年增加4821万元,占财政总收入比重达到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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