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出政策鼓励软件产业发展

家乡区县: 厦门市集美区

为扶持鼓励软件产业发展,集美区近日制定出台办法,对工商登记注册和纳税归属集美区,并从事应用软件、通信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动漫游戏、软件出口及承接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业务的经营企业给予奖励。
办法指出,符合条件企业除可以享受国家和省、市扶持政策外,还可享受区级政策扶持。对于年纳税总额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规模企业,将按照其缴纳的区级税收的30%给予奖励,用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对于入选“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或“全国软件企业百强”、进入省政府软件骨干企业排名前十名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定额奖励。
集美区还将对引进科技人员的软件企业进行奖励,并按规定对取得厦门市或省级以上财政与科技扶持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优秀骨干人才产业化项目进行无偿资助。在贷款方面,将对年纳税总额达到 50 万元(含)以上的企业进行贴息补助。
此外,在融资担保和对项目中介进行奖励方面,也做了相关规定。区级财政每年还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集美区软件人才培训基地与软件公共服务支撑平台建设。

(2014-05-2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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