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教育局

家乡区县: 揭阳市惠来县

惠来县教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惠机编[2010]26号)

根据《惠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惠来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惠机编[2009]16号),设立惠来县教育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农村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倾斜,加强农村学校设备设施配套,师资管理以及培训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

(四)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草拟地方教育工作规定、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性年度计划,并负责协调、指导、实施。

(三)监督各中学、各镇(场)教育组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以及教育收费的规定;具体负责上级财政核拨的有关教育资金的分配;管理各种教育基金会。

(四)综合管理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加强教学质量监测、评估;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管理民办教育工作。

(五)监督检查各中小学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督导评估各中小学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六)组织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负责相关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管理统计工作;指导学校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勤工俭学、教学装备、教育交流等工作;规划、指导有关的学历教育考试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组织高考、中考以及成人大中专考试工作;管理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的有关工作;管理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和县内中职学校招生工作。

(八)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工作;规划、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管理教育行风建设、教育监察及教育审计工作。

(九)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教育有关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管理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对外合作。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设6个职能股(室)。

(一)秘书股(加挂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后勤事务工作;负责组织安排重要会议和文秘、档案、信息、外事、保密、宣传、图书发行、基金会及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主管教育系统安全、计生工作;草拟县性教育工作规定、文件;承办县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及建议的办理工作;接待、处置来人来访事宜;组织、指导各类学校的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本系统人事、学校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草拟教师调整及毕业生分配方案;组织对中小学行政管理干部选拔提调的考察工作;组织教育用人制度改革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各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制度,组织校长、教师岗位培训及指导其他方面的培训;组织指导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有关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党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编制、工资的统计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工会、统战、本系统普法和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检查、监督行风建设;处理群众信访案,查处违规违纪案件。

(三)计财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收费及教育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上级财政核拨的有关教育资金的具体分配工作;指导本系统的基建工作及各中小学的财务管理;负责教育统计工作及其分析研究工作;负责对全县中小学财务及专项资金实行审计监督;按有关规定组织对局下属单位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四)基础教育股

综合管理全县中小学教育工作;指导、推动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和规范化学校规划与创建工作;指导管理中小学课程开设、教学计划的实施、学生学籍的管理等教学管理业务工作;制订中小学事业发展规划,指导中小学贯彻落实教育法规及上级推动教育发展的意见与决定;指导、管理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学校学生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生体检等工作;协助招生部门做好中招体育加试工作;指导、管理中小学食堂和学校食品卫生工作。

(五)成人教育股(加挂省属市属和珠三角地区中职学校转移招生报务中心牌子)

指导协调成人高中及高中以下成人教育教学工作;制订和实施扫除文盲规划;组织指导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和社区教育;负责民办中小学和幼儿教育管理工作;管理中等职业教育和其他类型的职教工作;参与教师培训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督导室(加挂政教股牌子)

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督导工作计划和督导评估方案;对教育系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情况进行督导;督导检查“两基”巩固提高以及教育现代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参与对本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责任情况的考核工作;指导普通高中、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组织规范化学校建设的评估验收工作;参与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培训;管理、指导学校德育工作;研究、制定政教主任、班主任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中小学校园“五化”建设;组织、指导教育系统的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教育系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负责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单位招聘流程

考试分为面试和试教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报名现场参加面试和试教。
面试:通过交谈、提问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等实际问题的能力。
试教:重点测评应聘者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技能和教学效果。
面试和试教总分为200分,每项各100分。

 

细水长流(2014-05-2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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