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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区县: 甘肃省甘谷县

史料和问题

甘谷县古为“冀县”。据《史记·秦本纪》记载:“秦武公十年(公元前688年),伐邽、冀戎,初县之。十一年,初县杜、郑。”有些学者是这样理解的:秦武公攻邽、冀戎人,征服了邽、冀以后,建立了邽县和冀县,因此仅根据这一记述就认为秦国公元前688年建立了县制,邽县和冀县为全国县治肇始之地,同时据此计算出到公元2012年,甘谷县的建县历史已经有2700年了。
考证

周振鹤对“县制起源”的研究结论是:秦武公其实是把邽、和冀戎的地盘变成秦国的县(鄙)之地而已,并不一定要理解为秦国当时已经具体设立了邽、冀、杜、郑等县。《史记》这段话是500多年以后所记,此事不见于《左传》,而非当时的实录。在秦武公以后的整个春秋时期,秦国再没有“初县”其它地方的任何记载。我们因此就很难将秦武公的“初县之”这个孤证当成秦国在春秋早期已经设县的依据,而应该理解为秦国领域向西发展到邽和冀,向东发展到杜和郑地区为宜。退一步说,即使秦武公当时已经置县,则这些县也是县邑之县,还不是郡县之县。
周振鹤还认为完全可以把公元前514年晋国设置10县的行动作为地方行政制度萌芽的标志。
甘谷县人谢子徒(原名谢大平)摘自周振鹤《县制起源三阶段说》(该文发表在《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7年第3期上,后收入1999年出版的《周振鹤自选集》)
“县制作为一种制度,在各个时期并不相同,可以分为两个形态。早期县制和晚期县

甘谷汉简(6张)
制。早期县制是都鄙制下的县制,是以都辖鄙的统治形式。晚期县制是郡县制下的县制,是一种地方行政制度。先秦县制的发展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在西周早期,属于早期县制阶段。而在战国中晚期,属于晚期县制阶段。春秋到战国,属于早期县制向晚期县制的过渡阶段。西周灭亡导致政治格局的转变,引发县制的转变。县制的转变发于晋,成于秦。”--甘谷县人谢子徒(原名谢大平)摘自陈剑《先秦时期县制的起源与转变》中文摘要(吉林大学博士论文)

wm23TMS8RX10(2014-05-2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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