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县公安工作进行决策、部署。
(2)掌握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
(3)组织实施并指导预防、制止和侦察违法犯罪活动。
(4)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5)负责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以及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6)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7)贯彻《警卫工作规定》,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查处交通事故。
(9)指导和管理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保安队伍的建设。
(10)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信息通信工作以及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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