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的文化遗址
“郧县人”头骨化石1号
学堂梁子遗址位于湖北省郧县青曲镇弥陀寺村,
汉水左岸的四级阶地,
是一处旧石器时代的
遗址。
学堂梁子遗址位于湖北省郧县青曲镇弥陀寺村,
汉水左岸的四级阶地,
学堂梁子遗址位于湖北省郧县青曲镇弥陀寺村,汉水左岸的四级阶地,是一处旧石器时代的遗址。
遗址先后发现两具早期人类头骨化石,发现石制品300多件,主要是以当地砾石为原料制作的大型石器,有石核、石片、尖状器和刮削器等。还发现大熊猫、东方剑齿象等第四纪更新世早期的哺乳动物化石20余种。地质时代为早更新世晚期,绝对年代可能要早于距今80万年。保存完好的人类头骨化石,既具有直立人的原始特征,也有与早期智人相近之处,反映了远古人类进化过程的复杂性。
学堂梁子遗址丰富的石制品与动物化石的发现,为研究中国及东亚地区早期人类文化及第四纪古地理环境提供非常重要材料。
我国考古工作者于1989年至1990年先后在郧县青曲镇学堂梁子遗址发现两具距今100万年前“郧县人”头骨化石及一批旧石器和哺乳动物化石。这一发现震动中外,引起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的极大关注。著名古人类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贾兰坡教授说:“这是件国宝!”“郧县人”头骨化石的发现,为研究人类的起源提供了十分珍贵的实物资料,推翻了人类起源于一源的传统理论,充分证明了郧县是人类发祥地之一,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被国家文物局专家组评选为我国“七五”期间和1990年度全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2001年6月国务院发文把郧县学堂梁子遗址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郧县青龙泉遗址
青龙泉遗址位于郧县城东5公里现今杨溪铺镇财神庙村,坐落在汉江北岸、玉钱山南麓的二级阶地上,南距汉江约190米,高出河床18米。遗址地势为北高南低的缓坡,东为青龙泉,西部靠近周家河,南抵郧白(县城至白桑)公路;地貌为长条形冈地,东西长450米,南北宽880至160米,总面积45000平方米,文化堆积层厚达6.5米。此遗址现已被汉江河水淹没。青龙泉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发掘,从地层叠压关系 上证明屈家岭文化晚于仰韶文化的相对年代,而且还发现叠压于屈家岭文化层上的青龙泉三期文化遗存。
青龙泉文化遗址可分为青龙泉仰韶文化、青龙泉屈家岭文化、青龙泉三期文化遗存。在该遗址发现的文化遗迹,有圆形和长方形房址11座(均为木架结构的建筑),灰坑11座,陶窑2座,墓葬44座(其中瓮棺葬14座)。其文化遗物非常丰富,以陶器最多,半数以上是夹砂灰陶,另有细泥橙黄陶,细泥黑陶、红灰陶、夹砂红陶,泥质红、灰、黑皮陶。最主要且有代表性的器物敛口带流罐、敛口钩唇橙黄口灰腹碗、乳钉纹高领罐、弦纹盆形鼎和敛口侈沿罐、敝口尖唇薄胎红顶碗、圈足盂、划纹高领罐、彩陶高领盂、斜方唇红顶碗、蛋壳彩陶杯、罐形鼎和彩陶纺轮、鼓棱口红顶碗、扁条足斧形鼎、敞口厚胎杯、橄榄形篮纹罐、花瓣形纽器盖、镂孔粗圈足浅盘豆和喇叭口澄滤器等。生产工具有石、骨、角器以及陶器等,以石器为主,多为磨制。主要器形有斧、铲、锛、圭形凿、矛、刀、镞、镰、杵、鱼、叉、磨石、锥和针等。装饰品有陶杯、石环、骨环、骨笄、玉璜、石璜、石珠、玉笄、小骨、象牙梳子等。其它遗物有猪、狗等家畜骨骸,以及鹿角、牙齿、果核、鱼骨、牛股骨、蚌壳、螺蛳壳、涂朱龟甲等。青龙泉文化年代距今4400年至5200年左右。
2006年3月以来,对郧县青龙泉遗址进行的考古发掘中,在揭露的2500平方米的范围内共清理出新石器时代房子89座,祭祀坑2个,灰坑532个,土坑墓117座,瓮棺墓52座。东周时期的陶窑2座,灰坑15个;宋代灰坑1个,墓葬14座。出土了一批完整陶器、石器、骨器、动物和植物遗骸及20余吨陶片。不仅发现了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的大型村落,而且首次在我省系统揭示和丰富了仰韶文化,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三叠层,为建立鄂西北新石器时代文化序列提供了重要依据。
郧县大寺遗址
2006年10月,在对郧县大寺遗址进行的抢救性发掘中,首次在鄂西北地区清理出两座仰韶文化丛葬坑和部分仰韶文化遗物,对于研究新石器时代中期鄂西北地区与关中地区的交流融合及仰韶文化的丧葬习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
大寺遗址位于十堰市郧县境内,东距县城约3公里。处汉江与堰河交汇处的三角形台地上,遗址的文化内涵以新石器文化为主,主要是仰韶文化和屈家岭文化,较少的龙山文化遗存。
处于黄河中游地区的仰韶文化内涵丰富,除了在陶器上的特点外,在丧葬习俗方面也有其特色。在大寺遗址的考古工作中,首次在我们鄂西北地区发现了两座仰韶文化丛葬坑,这座丛葬坑属于多人二次合葬墓。
二次葬,亦称复葬或迁葬,是一种流行于中国南方地区的传统葬俗,特指对死者尸骸作二重处置:人死,先采用埋土、风化、架树、水浸、置洞等方式处理肉身。待皮肉腐烂,再发冢开棺,拣取骨殖洗净晾干,放入特制的陶瓮等容器内,择日选地置放或深埋,即重新安葬。在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公社时代,二次葬习俗已经形成并盛行起来,黄河流域仰韶文化遗址,发现大批二次葬坑,分单人二次葬和集体二次葬两种形式。在我们十堰地区的这座墓坑,属于多人二次葬。
二次葬的动机一说是古人认为人之血肉属于人间,必须待其腐朽之后再作正式埋葬,死者灵魂才能脱离尸身进入阴间;一说是为实行氏族或家族合葬的需要。其实,二次葬的习俗不仅仅只存在于新石器时代,至今在我国的南方一些地区仍然很盛行,如壮族和客家族多采用这种葬式。
此外在大寺遗址还发现另一种葬俗——瓮棺葬。
这种葬俗具体是:将未成年人(多是婴儿)夭折后的尸骨放入陶瓮中,盖上盖子,埋于地下。这些陶瓮以及瓮盖不是专门烧制的,而是将日常生活中的储物器随机拿来用于埋葬之用。因此,出土的瓮棺规格不同,形状各异,其中瓮盖也是由陶片、陶钵以及陶盆等随机组成的。众多的儿童瓮棺墓,既显示出当时社会生活水平低下儿童死亡率极高的现象,也说明儿童受到了特别的照顾。此外,很多瓮棺底部或用作棺盖的盆上,大多有一个小孔,有的钻成很规则的圆形,有的则是敲击成不规则的形状,小孔上往往还加盖一块小陶片,其内表面还涂有红色颜料。
关于这些葬俗种种,说法很多,主要有:
一种意见是,夭折儿童被装入瓮棺而不是直接埋入黄土中,是希望给其一定的空间,瓮棺盖或底部上的小孔则是希望他(她)能恢复呼吸,得以复生。郭沫若参观半坡遗址时有诗云:"半坡小儿冢,瓮棺盛尸骸;瓮盖有圆孔,气可通内外。"(《访半坡遗址四首》)似乎也是同类意见的艺术性表达。既然人已经死了,何以又望其"通气"呢?有人推测这可能与当时的诊断技术落后、幼儿常出现"假死"的现象有关系,所以大人存此侥幸念头。
另一种意见是,这与当时人们对灵魂的信仰有关,盆、钵底部的小孔当是供灵魂出入的通道。如此葬俗,与近代某些地区小孩死后并不埋葬,而葬于树杈上,以为小孩的灵魂弱小,埋在地下便出不来的意识是一致的(宋兆麟等《中国原始社会史》,文物出版社,1983年出版)。
我国南方各地特别是东南地区都发现了不少这种瓮棺式的丧葬习俗,而在我们十堰出土的这些陶瓮棺又有其独特之处:这些瓮棺都发现于房屋遗址的附近,这说明这些地区的先人多将瓮棺埋葬在自己的房前屋后。这种丧葬习俗延续年代久远,据考古发现证实,是从新石器时代一直延续到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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