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 1967年9月15日~16日,西藏“大联指”派和“造总”派在拉萨市郊曲水县发生的武斗流血事件。
1967年8月以后,西藏地区的两派组织纷纷实行武装割据。“造总”派占据了拉萨市区一些重要据点,在一些城市中也颇具实力;“大联指”派在在西藏广大乡村却颇有影响,要“走毛主席指引的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道路。”
9月中旬,在曲水县两派斗争中处于下风的“造总”派部分人员要撤回拉萨。因拉萨至曲水县沿途有“大联指”设立的多处武斗据点,怕遭到“大联指”袭击。
9月15日早晨,“造总二司”应公路工程局第二工程队、公路管理局曲水养路段及曲水县委机关“造总”派的要求,派出全副武装的90余人,携带冲锋枪、机枪等武器,以20多辆卡车组成车队,驱车到曲水县,要接应“造总”派在该地的武斗人员回拉萨。
拉萨“大联指”得知此信,立即通知了“大联指”曲水县指挥部。
该县“大联指”头头立即调兵遣将,要“全歼敌人”。为此,他们声称“造总”要到曲水枪粮杀人,以发补助、记工分的手段,组织不明真相的农牧民武斗人员,主要使用炸药包,仿效电影《地雷战》,在“造总”派车队返回的公路上埋设地雷,在拉萨通向曲水的公路上设置重重路障,修筑工事。还动用了少量步枪、半自动步枪、冲锋枪、手榴弹等武器,伏击“造总”人员。
“造总”车队在返回拉萨途中,在多处遭到伏击,虽经奋力还击,然仍处下风,损失惨重。
据当时的“大联指”战地报道和“造总"的控诉材料称,“造总"在这次武斗中有2人被当场打死,1人被打伤后抛到河中淹死,数十人被炸伤、打伤,100余人被捕后遭非法拘禁。“大联指”还炸毁了“造总”的汽车1辆,炸坏12辆,抢走“造总”派成员的皮大衣、收音机、缝纫机械等物品和4000多元现金等“战利品”。
“大联指”派的人员伤亡、损失情况不详。
直到16日下午,拉萨军管会派出的解放军战士,才救出被围困和关押的“造总”成员,并将他们送回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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