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

家乡区县: 荆门市京山县

党组成员分工

付年雄:党组书记、局长,负责京山县国家税务局全面工作。
  曾国峰: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组织实施,征管软件的推广应用,税收收入的组织,税收的计划、统计和分析以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具体分管信息中心、征收管理科、收入核算科、新市分局。
  张义坤: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县局人事、工资、教育管理,负责工会经费代收工作及县局招商引资工作。具体分管人事教育科、工会经费代收办公室、宋河分局。
  邓吉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及调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税收优惠政策核批以及出口退税管理,具体分管税政科、出口退税科、永隆分局。
  徐光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税收宣传、文秘、税收研究、后勤等综合性工作及办税服务工作,党务、文明创建、工青妇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纳税服务科、党办、税源管理二科。
  刘达光: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对全县税收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重大案件的审理,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及县局纪检监察、廉政建设及稽查有关工作。具体分管监察室、政策法规科、稽查局、税源管理一科。

  京山县国税局成立于1994年7月。现有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设直属机构1个:稽查局。设派出机构3个:新市税务分局、宋河税务分局、永隆税务分局。设事业单位1个:信息中心。全县国税系统现有干部职工425人,其中上岗人员283人,承担着全县5550户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工作。征管范围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由国税部门管理的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出口退(免)税等。
  京山县国税局自成立以来,连年超额完成上级分配的税收任务,1994年完成税收3047万元;2004年税收收入突破亿元大关;2007年税收收入突破2亿元大关; 2010年税收收入突破3亿元大关;2011年完成税收30204万元。1994年至2011年,京山县国税局累计组织国税收入24亿元,为京山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近年来,京山县国税局在荆门市国税局及京山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切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大力深化税收改革,规范内外管理,优化税收服务,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县局先后被省国税局授予“全省国税系统五好班子”, “全省税收改革先进单位”、“税收执法先进单位”、“全省金税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省V2.0推广运用先进单位”、“全省国税系统先进集体”等称号;被市国税局和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单位”、“红旗单位”、“先进党组织”;自2000年以来,连续6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机构职能

根据工作职责,京山县国家税务局相应设置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
  (一)内设机构京山县国家税务局设10个内设机构,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级别均为正股级。
  1、办公室拟订局机关和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信访、保密、保卫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等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政策法规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税政科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进出口贸易税收、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4、收入核算科负责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5、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执行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税收争议的调解;负责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工作;负责贯彻注册税务师行业政策和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办税服务厅(与纳税服务科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
  6、征收管理科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落实综合性纳税评估,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负责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7、人事教育科组织实施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和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权限内的因私出国(境)政审事项;负责组织实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8、监察室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税源管理一科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税源管理二科(职责同上)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县局机关、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党务、纪律检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直属机构京山县国家税务局设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级别为副科级。
  稽查局 负责对年度稽查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各类报表的汇总和上报;稽查工作考核;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税收秩序整顿、大要案件查处、税收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和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和涉税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司法解释工作;稽查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税务检查证件的上报和管理。
  (三)派出机构京山县国家税务局设3个派出机构,分别为京山县国家税务局新市税务分局、京山县国家税务局宋河税务分局、山县国家税务局永隆税务分局,级别均为副科级。
  税务分局 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四)事业单位京山县国家税务局设1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级别为正股级。
  信息中心 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系统运行中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技术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

 

の疯丫头(2014-05-30) 评论(0


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