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国土资源局结合本市实际,建立土地动态联合巡查制度,着力抓好“五个落实”。
一是人员落实。土地动态联合巡查由执法监察大队、国资源管理所、行政村、村组四方面人员组成,明确由执法监察大队牵头,国土资源管理所参与,行政村配合,共同深入到各村组进行土地动态联合巡查。
二是时间落实。土地动态联合巡查每周检查一次,确定每周星期一为固定巡查日,如无重大活动安排,不得随意改变联合巡查安排。
三是方法落实。土地动态联合巡查主要采取“撒网式”全面检查的方法,改变以前动态巡查以查重点,查道路两旁建设用地为主的做法,为深入村组深入企业进行全面巡查,要求土地动态巡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四是要求落实。将土地动态联合巡查与基本农田保护、建设项目跟踪管理和土地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每次巡查结束,参加巡查人员要求登记签字,并按要求认真做好巡查记录。
五是责任落实。在土地动态联合巡查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要立即汇报,该市国土资源局将及时会同城管、公安等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快捷处理,力求将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之中。巡查人员如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制止、瞒报违法用地事实的,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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