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民政局
目录
1 机构概况
2 内设机构
3 下属单位
1 机构概况
2 内设机构
3 下属单位
1 机构概况
富平县民政局是县政府的组成部门。办公地址在县金龙大道北段4号。建国初期,县人民政府就设民政科(局),管理地方民政事务,编制行政区划,实施民主选举,分管行政干部任免调配,负责拥军优属和救灾扶贫,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维护人民合法权益。1981年,分设民政局和劳动人事局,1984年又合并为民政人事局,1987年再次分设民政局,各乡镇配备民政助理员。现在局机关编制18人,机关设有综合办公室、优抚安置股、救灾救济股、社会事务股、计财股、安置办、基层政权股、民间组织股、福彩中心;下属单位有民族宗教局、老龄办、城市救助管理站、城乡低保办、婚姻登记处、敬利院、军干所、殡葬所、荆山陵园、薛镇烈士陵园。民政局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民政、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协助指导农村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建设工作;主管农村自然灾害救济、城乡低保和社会福利工作;管理优待抚恤、军队退役人员安置、社会团体管理登记、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殡葬改革等;承办行政区划调整、区域勘界、民族宗教事务、社会事务管理及全县地名工作;负责老龄和双拥工作等。
2000年以来民政局的各项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2002年1月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00—2002年扶贫工作先进单位;同年5月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基层目标管理先进单位;12月又被市政府命名为“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县”。2003至2010年先后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安置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联乡包村扶贫先进单位”、“交友帮扶”活动先进集体。精神文明、党建目标责任制管理,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等20多项工作先后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奖励,有20多名同志先后被省、市、县授予精神文明、优抚安置、拥军优属、目标管理、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 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2)计财股
(3)民间组织管理股
(4)救灾救济股
(5)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
(6)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7)优抚股
(8)富平县复退军人安置股
(9)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室
(10)民政局创卫办公室
(11)信访室
(12)基建办
(13)创卫办
3 下属单位
(1)富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正科级事业单位)
(2)富平县双拥工作办公室(副科级事业单位)
(3)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科级事业单位)
(4)富平县中心敬老院(副科级事业单位)
(5)富平县薛镇敬老院(副科级事业单位)
(6)富平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事业单位)
(7)富平县城乡低保办公室(事业单位)
(8)富平县婚姻登记管理处(事业单位)
(9)富平县烈士陵园(事业单位)
(10)富平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事业单位)
(11)富平县殡葬管理所(差额事业单位)
(12)富平县荆山陵园管理委员会(自收自支单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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