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是内蒙古自治区下辖市、特大城市、拥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是内蒙古的制造业、工业中心及最大城市[1],呼包银经济带、呼包鄂城市群的中心城市之一,中国新二线城市[2],是中国重要的基础工业基地和全球轻稀土产业中心[3],被誉称“草原钢城”、“稀土之都”。[4-5]
包头地处环渤海经济圈和沿黄经济带的腹地,位于蒙古高原的南端,华北地区北部、内蒙古中部,南濒黄河,阴山山脉横贯该市中部,形成北部高原、中部山地、南部平原三个地形区域。[6]
包头是连接华北和西北的重要枢纽,是中国、内蒙古对外开放的重点发展地区,中国大陆铁路交通枢纽城市之一。[6]
包头是沟通北方草原游牧文化与中原农耕文化之间的交通要冲,公元前307年,赵武灵王在包头地区设九原县。包头是蒙语“包克图”的谐音,意为“有鹿的地方”,所以又有鹿城之称,居住着蒙古族、汉族、回族、满族、达斡尔
黄河流经包头的地段是原始人类较早活动的地方,在这里蕴藏着大量的古人类文化遗迹,已发掘的就有10多处。在位于东河区以东15公里的阿善沟门的格膝盖沟,发掘出一处保存完好的新石器时代村落遗址和大量的文物。[7]
麻池古城
蒙古高原位于东西上千公里的阴山山脉之北,中国古代,这里是北方游牧民族生息繁衍的地方,在与黄河流域的各代中原王朝的交往中,促进了各民族的融合,加快了少数民族的封建化过程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交往。[7]
从战国至唐朝,包头境内曾几次建筑过一些古城。最早是赵武灵王于公元前306年(武灵王20年)筑九原城。公元前221年秦为九原郡。公元433年,鲜卑族建立的北魏王朝,设怀朔镇。后来,随着形势的变化,时间的推移,古城被一一废弃了。
进入五代后,包头属辽统治。辽在这里设云内州,一直沿袭至金元,建制未变。元代初年,包头地区的冶炼业、纺织业、陶瓷业开始兴盛,出现了商品经济,商业活动随之兴旺起来。后来蒙古族各部落陆续进驻河套,包头地区又成为土默特部落游牧之地。[7]
清朝建立后,公元1741年(乾隆5年),萨拉齐建筑,设协理通判,这是包头地区最早出现的行政建制。1809 年设包头镇。1870年(同治9年)前后,包头修筑城墙,辟东、南、西、东北、西北5座城门,形成了近代包头的城市规模。
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包头已发展成为中国西北著名的皮毛集散地和水旱码头。[7]
和平路
1923年(民国十二年),平绥铁路通车包头。1924年3月析萨拉齐县包头镇及五原、东胜及固阳县地置包头设治局。局所驻包头镇
、鄂伦春等31个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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