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
新石器时代,大荔先民已有了原始农业。历经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的秦置县阶段,农业已有较大发展。汉代首开龙首渠,兴起了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生产。唐开元年间,同州刺史姜师度引洛水灌溉通灵陂。随着兴修水利,进而推广铁制农具,发展养牛,施用土肥,轮作倒茬,进一步推动了农业生产。千百年来,农民在农作物的种植管理和畜牧业的繁殖培育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培植出黄花菜、同蒺藜、西瓜等土特产,秦川牛、关中驴、同州羊等优良种畜,历代不衰。
民国时期,在发展农业生产上虽然做了一定工作,但官吏横征暴敛,地、富逼租逼债;加之,旱、涝、病、虫,盐渍化的威胁,农业生产水平仍然低下,农民终年劳累,不得温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积极领导农民进行减租减息、反霸斗争、土地改革,消灭了土地私有制,农业生产开始恢复了生机。1952年秋起,由组织互助组到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而发展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农业生产连年丰收。1957年全县粮食总产达20184万斤,比1949年增长41%;棉花亩产由1949年的32.4斤提高到51.9斤;林业、畜牧业也相应地得到很大发展,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初步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1958年人民公社一轰而起。由于“左”倾影响,在指导农业生产上的失误,加上1959至1961三年自然灾害,致农业生产严重下降,农民口粮不够,用瓜菜代。在党对国民经济大力调整,人民生活开始好转后,1966~1976年又遭十年“文化大革命”的破坏。在片面强调“以粮为纲”的方针指导下,虽高唱什么“抓革命、促生产”,其效果适得其反。农民辛苦经营,而粮食、棉花、花生等主要农作物的产量却增长缓慢,土特产作物产量下降。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从1979年开始,农村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中心的一系列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束缚农业生产力发展的旧体制,调动了广大农民劳动积极性,农业生产从缓慢发展走向全面高涨。农业内部结构展现了良性循环的前景。农业连续十年丰收,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幅度是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全县1982年粮食总产3.78亿斤。棉花首创百斤皮棉县,是陕西省最先实现百斤棉的县。1989年粮食总产高达4.33亿斤,播种面积虽有减少,但总产仍比1979年多2000万斤。比1949年增长2.2倍。棉花总产4067万斤,比1978年翻了一番,是1949年棉花总产的9倍多。农业总产值由1978年的10248万元,增加到1989年的22717万元。黄花菜总产达67万斤,同州西瓜总产达2亿斤,远销四川、甘肃、青海、宁夏、山西、湖南等省。[8]
2012年,全年农业总产值实现48.39亿元,增长6.3%。其中:农业产值34.91亿元,增长6.2%;牧业产值10.43亿元,增长5.9%;林业、渔业和服务业产值为0.39亿元、1.11亿元和1.55亿元,分别增长9.0%、10.4%和8.7%。
2012年粮食播种面积95.09万亩,下降5.2%。粮食总产量29万吨,与2011年同期持平,其中:夏粮总产14.18万吨,增长8.3%;秋粮总产14.83万吨,减少8.2%。全年蔬菜总产28.63万吨,增长32.4%;瓜果产量23.10万吨,增长3.9%。
2012年末牛存栏6.07万头,猪存栏37.71万头,羊存栏22.88万只,家禽存栏136万只,累计为社会提供肉类产量3.78万吨,禽蛋产量1.65万吨,奶产量1.45万吨,肉、蛋、奶分别同比增长1.9%、2.7%和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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