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0月1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筹建集美大学的决定》。《决定》指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关于高等教育要适应加快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积极探索发展的新路子,使规模有较大的发展,结构更加合理,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的要求,为了加快集美学村高等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步伐,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的高级专门人才,经农业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联合筹建集美大学。”这个《决定》还分别指出:
关于学校名称,定名为集美大学。
关于办学宗旨,是“继续发扬陈嘉庚先生爱国兴学的精神,进一步调动国家部门和省、市的办学积极性,充分发挥地处经济特区和侨乡的优势,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增强学校的综合实力。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逐步把集美大学办成面向海内外、面向二十一世纪,以培养现代化应用型人才为主,具有开放型、国际化等特色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功能、高质量、高水平的大学。”
关于办学形式与管理体制,“集美大学由农业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联合办学,以集美学村现有的厦门水产学院、福建体育学院、集美财政专科学校、集美师范专科学校为基础筹建”。“集美大学筹建期间,各校仍为独立的办学实体,其隶属关系、干部配备级别、服务方向、经费渠道、招生与生源计划、毕业生就业计划,以及职称评定、业务活动、对外学术交流、出国考察、师资进修培训等方面的待遇保持不变。集美大学经国家教委批准正式建立后,由联办各方委托福建省人民政府为主负责管理。”
关于发展规模,“集美大学拟设水产学院、体育学院、财经学院、师范学院。今后根据需要和可能,增设工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生物技术工程系、外语系、旅游系等。至2000年在校学生争取达到近万人规模。”
关于办学经费,“集美大学筹建各方对其现属院校,按已确定的办学规模,核拨教育事业费、专项经费和下达基本建设投资;通过华侨捐资、社会集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建设为各院校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公共设施、新办院系、聘请国内外专家和培训师资、奖教奖学等。”
关于筹建工作,“建立集美大学筹建委员会,领导集美大学的筹建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的法律和方针政策,拟定和组织论证学校总体规划和办学方案;筹措办学经费;做好向国家教委的申报工作;研究协调筹建中的其他重大问题。筹建工作计划三至五年完成。”
集美大学筹建委员会主任委员贾庆林(福建省省长),副主任委员王良抟(福建省副省长)、洪绂曾(农业部副部长)、洪永世(厦门市市长)。委员有:卓友瞻(农业部渔业局局长)、孙翔(农业部教育司副司长)、李子(福建省政府副秘书长)、朱永康(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郭荣辉(中共福建省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委主任)、潘心城(福建省财政厅厅长)、叶品樵(福建省教委副主任)、江金和(福建省计委副主任)、林国清(福建省人事局长)、林铭侃(福建省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朱亚衍(中共厦门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榕(厦门市副市长)、黄拔泉(厦门水产学院党委书记)、黄庆兴(福建体育学院院长)、邱元拔(集美财政专科学校校长)、詹龙标(集美师范专科学校校长)。
1993年10月21日,由福建省、厦门市联合举办的“纪念陈嘉庚先生创办集美学校80周年”活动在集美学村隆重举行。在这次有二千多人参加的纪念大会上,由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子宣读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筹建集美大学的决定》。
当天,宣布了成立“集美大学筹建委员会”。
1993年12月30日,贾庆林书记主持召开集美大学筹建委员会会议,提出要加快集美大学的筹建步伐,争取在1994年9月前正式向国家教委申报建立集美大学。
1994年1月8日,集美大学筹建委员会在集美体育馆举行揭牌仪式和新闻发布会,并成立了筹委会办公室,正式挂牌办公。筹委会办公室由省教委主任郭荣辉为主任,厦门市副市长王榕为常务副主任,厦门水院党委书记黄拔泉、中共厦门市高校工委书记邓渊源为副主任。日常工作由黄拔泉负责主持。集美大学筹委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是从当时已参加筹建的院校中抽调,办公室下设秘书、教改、后勤三个组。1994年7月21日,交通部便以交函教(1994)356号《关于集美航海学院参加筹建集美大学的事函》,答复福建省政府,正式同意所属的集美航海学院加入集美大学。至此,在集美的五大院校全部完成加入集大的程序。
9月2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国家教委正式报送了闽政1994年综238号《关于申报建立集美大学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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