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城乡低保与社会保障相结合,夯实社会救助基础。2014年第1季度,为8661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城市低保金577.71万元,为52072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农村低保金1288.77万元,为748名散居孤儿发放散居供养金48.78万元,为181名集中供养孤儿发放集中供养金19万元,为3529人农村五保户发放五保金178.79万元。
二是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与住房救助相结合,扎实抓好专项救助。今年以来,我县先后召开3次医疗救助评审会,为76人医前救助对象发放医前救助金37.35万元,为811人医后救助对象发放医后救助金364.73万元;划拨87.5万元及时救助414名精神病患者;对符合救助标准的10237人贫困住校生发放639.8万元寄宿生活补助金;为符合保障条件的中低收入群体新建138套廉租房。
三是冬春荒救助与房屋恢复重建相结合,认真开展自然灾害救助。为妥善安排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及时下拨892.8万元冬春荒救助物资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生活,组织相关部门深入灾区核实灾情,摸清受灾房屋底数,及时汇总上报争取上级房屋恢复重建资金。
四是创新保障服务方式与便民服务相结合,不断开创临时救助新局面。开通“绿色救助渠道”,对有特殊困难或遇突发事件的家庭采取先救助、后补办申请的方式,为34户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10余万元;降低特殊群体参合门槛,分别为7785人城市低保对象补助参合金 23.36万元、44588人农村低保对象补助参合金 133.76万元,为614人城市三无人员、60年代精减人员和孤儿补助参合金4.3万元,为3553人农村五保对象补助参合金24.73万元;抓好救助制度与商业保险有效衔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大病患者,在扣除合医报销部分后,对个人自筹部分超过4000元的,由中国人寿保险黔西公司发放大病商业保险,目前已为808人大病患者发放553.69万元大病医保商业保险。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