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之锡(1623-1666),在鲁西南和苏北地区,被当地人民颂称为“河神”,义乌陇头朱山头下人,字孟九,号梅麓。 清顺治二年(1645),赴北京赶考,以首科荐举,第二年中了进士。顺治十四年,又升他为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河道治理,兼管军内事务。朱之锡住在济宁,统一治理黄河、淮河、定河。他重视治标又治本,调查研究,精心筹划,使淤塞几十年的决口,都有一一得到解决,使船泊得以畅航。 同时,朱之锡对民工十分体贴,曾向朝延奏请革除陋规,立碑于道,严禁官吏虐待民工,使用权民工的苦难有所缓解。康熙元年(1662),鲁、皖、苏一带闹饥荒,朱之锡首创了赈济活动,救活了许多灾民。乾隆四十五年,追封他为永宁候,并加封“佑安”。立了祠庙。他为清王朝的“乾嘉六治”立下了汗马功劳。遗著有《河防疏略》20卷,至今仍对治理黄河有着极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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