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一点

家乡区县: 陕西省吴堡县


实名反映陕西省榆林市吴堡县民政局不按规定评残的实际情况

作者:liusp2013 分类:天下杂谈 时间:2013-4-11 11:48:36 字体大小:大|中|小 颜色:蓝|白

我叫刘绍平,男,58岁 身份证:612730195503091130,陕西省吴堡县寺沟村人,1974年在部队因公受伤,回乡后多年受到不公平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现实名反映情况。请各位有识之士为我伸冤。
关于查找80年我的伤残档案材料的情况反映
我是1977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88740部队的复员军人。1974年参军入伍,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88740部队工程兵,1976年在汉中建设813厂时(3号洞开口)爆破施工中发生塌方事件,我被碎石埋身经部队医院抢救幸免脱险,医治中多次会诊最后鉴定左腿造成严重残疾。部队服役三年期满,1977年退役。
复员回乡后在农村依靠劳动生产艰难维持生活,由于在部队施工时留下的伤残,不能干重体力劳动,给生活带来巨大的困难。所以又在80年返回部队再次经部队医院复查并出具病例,会诊证明(军务科盖章)凭此回乡又经地方医院体检,民政部门审核在80年4月份根据我的伤残情况开始按月发放定补,并办理了《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证》。当时吴堡县民政局办理手续的主办人员为张保星。伤残证明、证件依据等审核材料及档案均由吴堡县民政局档案室保存。这个定期定补的抚恤金从每月的5元逐步增至300元,按月定发。
2009年复员军人中互传喜讯,得知国家关于“残退军人露补”的通知,我即时与县民政局探讨,先后申请评残事宜,发现民政局管理人员周和平拒不理会,并说我是带病不是伤残,我才得知在2001年换证时,主办人周和平将我的残补改为病补。我请求查找80年我在部队医院证明材料和办理档案等资料,周和平说没有了,根本没你得档案。我反复多次追究,只有77年复员档案,始终没有找到80年办理的定补时部队和地方政府依据及档案资料。这实在是令人费解存疑,难道我的这部分档案会自行消失。那么你凭什么依据来办理的定补?我一个农民服役参军,期满复员归乡,找不到文件,学不到政策又参加不到任何会议,只有向往党依靠政府,依靠党和政府这些公务人员办事,你周和平是为谁工作是为谁办事,但我的事实是现役伤残而不是现役患病,这是人所共知 有目共睹的事实。现有部队的战友县公安局孙尚荣,于家沟贾如招作证,原主办人员张保星(退休)都可作证调查。(孙、贾的联系电话分别是13319123686和6642193)
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0】127号文件规定,在申请我的伤残评定的同时,关键必须要查找80年部队医院伤残证明和地方评定审核资料,依据规定精神结合我的伤残情况,实事求是的为我正常评定为此我恳求县委、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为民做主,为民办事给我个公道。

寒嫣如雪(2014-06-0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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