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 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
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2、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资助标准及用途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比例占普高在校生的2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
4、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开学后两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各普通高中要在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学生申请,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组成由班主任、学生代表等参加的认定评议小组,评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等级,提出拟资助学生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资助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后报由学校领导班子、学生资助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每年11月15日前,各普通高中将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报县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县财政局统一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由财政部门直接将国家助学金打卡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5、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 普通高中校内资助
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并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一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三、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什么是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是经财政部、教育部同意,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部分专项资金设立的,用于资助当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2、申请学生须具备什么条件?
前提条件:必须为《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贫困生数据库中的贫困学生。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4)、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3、资助标准是多少?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 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4、资助款用在哪些方面?
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5、什么时间申报?
按当年上级文件确定时间,由学校及时通知学生。
6、申请程序如何?
①学生向所在毕业普通高中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印证材料;
②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③高中学校受理申请表、证明材料后,集中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组成评审小组在下达计划数内等额评审。对受助资格有异议的学生,要通过电话或现场调查核实家庭情况,审核受助名单;
④学校将评审后的名单在本校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⑤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受助名单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并在萧县教育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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