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大芦村

家乡区县: 广西灵山县

大芦村位于灵山县城东郊8公里,原省道三级公路边,出灵玉二级公路2.5公里,村道全部铺设了水泥路,交通十分方便。全村区域面积4.2平方公里,属于典型的岭南丘陵地貌,山清水秀。有19个村民小组,人口930户5300多人。现在村里从事与休闲农业相关产业的农户有745户,从业人员3700多人。我村具备了每日1000人的农家乐接待能力,有农家乐餐馆三家,主营农家小炒。2010年,我村接待来观光休闲的游客达22万人次,休闲农业总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大芦村共有明、清时期的10个建筑群——镬耳楼、三达堂、东园别墅、双庆堂、蟠龙堂、东明堂、陈卓园、杉木园、富春圆和劳克中公祠,这些古建筑占地总面积22万平方米,保护面积45万平方米。这些古建筑中现保存有305副古对联,楹联内容以修身、持家、创业、报国为主要特点,对后人有深远的激励、警示和教育意义。每年中秋节前后大芦村举办跳岭头节。节日期间有祭祀祖先、跳师公戏、武术表演等节目,热闹非凡,吸引众多游客前来参观。村里同时保存有一大批300多年树龄的古樟树、古梐树,随处可见百年以上的老荔枝树。 1999年大芦村被广西楹联学会和广西民间艺术协会授予“广西楹联第一村”称号。2005年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2007年5月,被国家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村里大量种植荔枝、龙眼等水果,几百年树龄的古荔枝数不胜数。全村仅三月红荔枝就有8000多亩,每年总产超过150多万公斤,村民每年人均荔枝收入1700多元。每年5-6月,游客慕名而至,既能饱览名胜古迹,又能亲手采摘品尝新鲜、皮薄、肉厚、清甜的三月红荔枝,处处充满欢声笑语。 近年来,灵山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大芦古村的开发建设,相继投入超千万元资金到大芦古村进行旅游开发建设,古建筑、古楹联、古树等旅游资源得到了切实有效的保护,旅游区的门楼、道路、停车场、公共厕所、休闲场所等旅游基础设施得到了不断完善。目前大芦古村的各项建设日趋完善成熟,现在大芦古村已成为了集民宅建筑考古、历史文化艺术鉴赏、民俗风情、农业生态观光、休闲垂钓、果蔬采摘等多项休闲项目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景区。

张永发(2014-10-08) 评论(0


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