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南宁

家乡区县: 南宁青秀区

    南宁(壮文:namzningz),简称邕,古称邕州,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华南地区特大城市,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是广西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金融和贸易中心。
    南宁处于中国华南、西南和东南亚经济圈的结合部,位于广西中部偏南,是环北部湾沿岸重要经济中心,中国面向东盟国家的区域性国际城市。
    南宁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具有深厚的文化积淀,是一个以壮族为主的多民族和睦相处的现代化城市,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令南宁满城皆绿,四季常青,长久以来南宁形成了“青山环城、碧水绕城、绿树融城”的城市风格。2014年10月,即将举办世界体操锦标赛。

    南宁历史悠久,古代属于百越之地。东晋大兴元年(318年)。距今已有1690多年的历史。唐朝贞观八年(634年),唐太宗定名为邕州,南宁简称“邕”由此而来。元朝泰定元年(1314年),中央政府为取南疆安宁而定名为“南宁”。南宁由此得名。195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南宁为自治区首府。

    清宣统三年九月(1911年),南宁宣布独立。民国元年(1912年)废宣化县,以南宁府长理事,直属广西军政府,后改称广西省政府。三次迁省:第一次迁省:1912年广西省会由桂林迁到南宁。第二次迁省:1936年广西省会由南宁迁回桂林。第三次迁省:1950年。1958年广西省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民国31年4月(1943年),原第八、第九区合并为第四行政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在南宁。建国前,南宁城分为兴宁、邕西、邕南、德邻、邕北、模范、宁武7镇(由原来的10个镇合并)。
    1949年12月4日,南宁解放,将南宁城及附近的16个自然村从邕宁县划出。成立直辖广西省的南宁市。1950年1月23日南宁市人民政府正式对外办公;2月初,南宁市郊扩大至21个自然村并设郊区工委(辖3个区)。1950年2月8日,广西省人民政府成立,省会设在南宁。1957年7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决议,撤销广西省建制,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3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南宁宣告成立,南宁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1965年国务院决定改僮族为壮族。
    1958年-2002年间。作为自治区首府的南宁市和南宁(专区)地区并存。
    2002年12月2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南宁地区设立地级崇左市,辖原南宁地区南部凭祥市和崇左、扶绥、大新、宁明、龙州等县。原南宁地区邕宁、横县、马山、宾阳、隆安、上林划归南宁市。[1]
名称来源
    东晋大兴元年(公元318年),从郁林郡分出晋兴郡,郡治设在晋兴县城即今南宁,这是南宁建制的开始,距今已有1680多年的历史。唐朝贞观八年(公元634年),唐太宗定名为邕州,南宁简称 “邕”由此而来。元朝泰定元年(1314年),中央政府为取南疆安宁而定名,广西境内由“邕”改为“南宁”,南宁由此而得名。195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设南宁为自治区首府;至此,南宁之名一直沿用至今。

    

Coco84(2014-10-09) 评论(0


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