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文化旅游发展概况
一、丽江市经济社会发展简要情况
丽江市总面积2.06万平方公里。2002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地设市,辖一区四县:即古城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彝族自治县。总人口120万,超过3000人以上的世局少数民族有12个,少数民族占57%以上。丽江是一个在海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的发展中旅游城市,是全国唯一拥有三项世界遗产桂冠的地级市,拥有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世界自然遗产——三江并流核心区域、世界记忆遗产——纳西东巴文献古籍。
近年来,丽江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结合丽江实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业取得了可喜成绩。2008年,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业取得了可喜成绩。2008年,全市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3.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30.8%,实现了两年翻一番的目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3.8%;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6%。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管理等各项社会事业也在不断的发展。现已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旅游文化名城,被列入全国改革开放18个典型地区之一。
二、旅游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丽江旅游业的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后,丽江历届党委、政府不断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把党的基本路线与丽江实际结合起来,立足丰富独特的旅游资源,确立和实施旅游先导战略,逐步走上了一条旅游业主导的第三产业优先发展的路子。1994年11月,省政府在丽江召开滇西北旅游规划现场办公会,提出了“发展大理,开发丽江,带动迪庆,启动怒江”的发展思路,正是在这次会议以后,确立了丽江发展旅游业的方向。1996年丽江“2.3”大地震后的恢复重建给丽江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契机。1997年12月,丽江古城成功申报并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提高了丽江的知名度。1999年昆明世博会的成功举办,丽江旅游业也得到迅速发展,实现了从接待事业型经济产业型再到支柱产业型的转变,主要经济指标快速增长,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体系逐步形成。2006年2月,省政府在丽江召开滇西北旅游现场办公会,提出了“做精大理,做大丽江,做优迪庆,开发怒江”的发展思路,丽江旅游业又一次得到快速发展,进入了“提质增效,二次创业”的阶段。通过10余年的发展,丽江已成为在海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旅游热区和令人向往的旅游目的地之一。游客接待量和旅游综合收入分别由1994年的21.69万人次和8141万元,增加到了2008年的630万人次和近70亿元,其中海外游客近47万人次。
(二)发展旅游业的主要做法和体会
旅游业的发展是与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分不开的,没有全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方式的转变,旅游业的发展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丽江始终把产业发展放在全国经济发展大背景下来思考和推动,始终深入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其他地区发展的情况,并结合丽江实际,注重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建设精品,创造名牌。
一是,坚持旅游先导。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和关心丽江旅游业的发展,省政府先后两次在丽江召开高规格的滇西北旅游发展会议,明确丽江旅游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从政策上、资金上、项目上给予支持。十余年来,丽江党委、政府始终把旅游业作为中心工作进行研究安排,把旅游业纳入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优先考虑,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的结合。1994年滇西北旅游规划现场办公会后,提出了旅游先导的发展战略,明确了旅游业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支柱地位。此后历届党委、政府提出了把丽江建设成为文化旅游名市、旅游强市、国际精品旅游胜地等目标和战略,不断抓好旅游宣传、景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在旅游业发展的规划制定、基础设施建设、整体形象宣传和市场环境优化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使丽江旅游业一直都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的势头。旅游业带动了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住宿餐饮等服务业的兴旺和发展,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扩大消费、拉动投资、招商引资、促进脱贫、安置就业、文化保护开发、干部群众观念更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丽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二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始终把保护作为发展的基础,以发展作为保护的动力,通过发展提高对资源保护的认识、提高对资源保护的投入,努力做到既发展旅游,又保护资源,达到自然与人文环境的和谐统一,实现资源环境保护和旅游发展的双赢。丽江古城就是保护与发展结合统一的典范,联合国教科文卫组织和海内外游客以及当地的群众对此给与了较高赞誉。保护丽江的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是丽江旅游业发展壮大的前提和基础,所以我们始终坚持把保护与开发有机的结合起来,确保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坚持大品牌带动。在旅游开发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实施大品牌带动大发展的战略,充分发挥丽江得天独厚的自然与人文资源优势,突出抓好自然生态和民族文化特色资源的开发,加快旅游品牌的培育和建设。
四是坚持突出名族特色。深入实施文化立市战略,加强名族文化保护研究、挖掘整理和开发宣传,打响东巴文化、纳西古乐、摩梭风情等知名文化品牌,充分发挥丽江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推动民族文化开发与市场经济对接,注重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开发,推动旅游与文化相结合,探索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路子,打好民族文化牌。
五是坚持开拓创新。加强旅游产业发展的创意和策划,充分借助和发挥专家、学者的才智和专长,为旅游发展出谋划策,集思广益,创造旅游注意力,增强旅游的吸引力。如由张艺谋、王潮歌、樊跃三位著名导演合作打造的《印象丽江》,充分展现了丽江独特的自然文化资源,成为主体景区内文化与旅游有机结合的新亮点、丽江旅游的新看点、文化产业发展的新热点。
六是坚持对外宣传。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对外开放战略,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让丽江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丽江。先后举办了国际七星越野挑战赛,丽江国际东巴文化艺术节、雪山音乐节、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年会等活动,多次组织纳西古乐会到国内外演出;与日本高山市、加拿大新西敏市等建立了友好关系,玉龙雪山与阿尔卑斯山等国家和地区促销,积极参加国际旅游交易会等活动,通过多方位、多渠道、多形式的对丽江进行宣传促销,不断扩大丽江对外影响力。
七是坚持基础先行。重点加强交通、市政、通讯、电力等基础建设,不断改善旅游通达条件和城市旅游功能。通过玉龙雪山景区投资管理公司、丽江古城管理公司、市投资管理公司、市土地储备中心等融资平台,积极举债投入道路交通、城市基础设施、景区开发建设,改善旅游发展条件和环境。以旅游兴城建,以城建促旅游,努力建设集山、水、田园风光和民族文化为一体的特色城市。
三、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神奇、神秘、秀美的丽江,有浓郁的民族风情、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是全国民族文化资源富集的地区之一,不同少数名族各具个性的文化样式代代相传、生生不息,使丽江成为了一个民族文化的大观园。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丽江依托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资源,借助旅游业的发展平台,突出体制和机制创新,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在文化建设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2003年4月,李长春同志到丽江视察工作,肯定了丽江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情况,并决定将丽江列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城市。至此,在中央和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指导下,丽江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开,主要内容是:
(一)明确界定文化单位的性质,把经营性文化推向市场
按照文化单位的经营内容和性质,把其定位为公益型、混合型和经营型单位,分别采用不同的办法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第一类:经营性事业单位彻底改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规范的文化企业。如民族歌舞团、电影公司、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木府博物院等单位,将其人员、资产从原来的体制中剥离出来,撤销其事业单位建制,分别改制为国有控股或民营文化企业。第二类:把事业单位中经营性职能及资产、人员进行剥离,并实行公司化运作、企业化管理。如丽江日报社通过改制,建立起了社委会领导下的总编负责制,完成了干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并把广告、印刷等经营性部分剥离出来,实现了宣传与经营的分离,经营部分完全按市场化运作。丽江电视台除确保宣传管理权、节目终审权、播出平台所有权和综合频道、新闻宣传栏目外,其它频道和节目实行制播分离。组建了由市电视台控股的广告节目公司和频道管理公司。第三类:整合资源,为有条件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走向市场做大做强创造条件。如市、县(区)博物馆,按照所有权不变、利益关系不变、集中收藏展示的原则,将分散在市和一区四县的价值约1.5亿元左右的文物资源及固定资产进行了重新整合,组建了集文物收藏、保护、研究、展示为一体的丽江博物院,使我市文物管理机构由单一财政供养、条块分割的纯文化事业单位逐步向自收自支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变,为下一步进入市场,办好、做大文博产业创造了重要条件。更多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则主要是通过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增加投入促进其发展和提高服务水平。
(二)理顺关系,创新行业管理体制
撤销了原市、县(区)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和广电局建制,组建了市及各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原有的“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为“丽江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理顺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与“扫黄”、“打非”工作的只能关系,形成了“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工作模式;整合原文化、广电执法队伍,组建了市及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05年11月,古城区率先在云南省成立了第一家文化产业协会,下设音像、图书、网吧、演艺、工艺品、娱乐、打字复印等七个分会,由各会员单位民主推荐产生了会长,制定了协会章程,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原则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协调、监督、服务、维权等职责,搭建起了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良性沟通的桥梁。至此,完成了三局合并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组建工作,建立了新型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建立起了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的新型文化管理体制和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逐步形成了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城市守信的文化市场秩序。
(三)出台政策措施,推动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快速发展
2005年底,我市文化体制改革结束,体制性障碍基本消除,放手发展文化产业和繁荣文化事业成了我们面临的主要任务。为适应构建文化旅游名市的要求,先后出台了《丽江市文化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快丽江市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关于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文化立市战略的决定》等政策措施,提出了开发三种民族文化资源、培育壮大四大文化产业、建设五大基地的思路,落实了鼓励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策划和包装了一批文化项目,加大了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从而极大地推进了文化事业和产业的发展。
经过十余年的努力,丽江经济得到持续快速发展,知名度迅速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得到同步发展,探索积累了一些加快丽江发展的经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丽江将紧紧围绕打造文化旅游名市、构建和谐丽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突出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主题,抓机遇、打基础、建支柱、创名牌、增效益,深入实施“六大战略”,着力建设“生态产业发展基地、清洁能源基地、国际精品旅游胜地”三大经济发展目标,促进丽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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