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
新中国建立初期,工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195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1149.07万元,比1949年增长59.46%,农业比重占89.02%,工业比重占10.93%。1953年后经济稳定发展。“一五”时期末的1957年,工农业总产值1658.36万元,比1952年增长44.32%。“一五”时期年平均递增8.4%,农业比重占74.63%,工业比重占25.37%。1958年开始,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农业生产全面下降,工业生产畸形发展,之后又大幅度下降。“二五”时期末的1962年,工农业总产值降为1249.08万元,比1957年下降24.67%。“二五”时期年平均递减24%,农业比重占80.8%,工业比重占19.2%。1962年政和县开始贯彻调整方针,工农业生产回升。“调整”时期末的1965年,工农业总产值1915.52万元,比1962年增长53.35%。“调整”时期年平均递增10.5%,农业比重占79.42%,工业比重占2058%。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农业发展速度减慢。“三五”时期末的1970年,工农业总产值2887.29万元,比1965年增长50.73%。“三五”时期年平均递增8.3%,农业比重占74.91%,工业比重占25.09%。“四五”时期末的1975年,工农业总产值4429.56万元,比1970年增长53.41%。“四五”时期年平均递增13%,农业比重占59.96%,工业比重占4004%。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工农业生产基数增大,发展速度相应减慢。“五五”时期末的1980年工农业总产值6542.59万元,比1975年增长47.7%。“五五”时期年平均递增9.7%,农业比重占59.01%,工业比重占40.99%。1981年后,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生产迅速发展。“六五”时期末的1985年,工农业总产值10280.41万元,首次突破亿元大关,比1980年增长57.13%。“六五”时期年平均递增9.4%,农业比重占5303%,工业比重占46.97%。1988年,工农业总产值达12924万元,比1985年增长25.71%。1986至1988年,年平均递增12.7%,工业比重占50.45%,农业比重占49.55%。工业比重首次超农业。新中国建立40年来,工农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16.93倍,年平均递增7.7%。2008年工业总产值13.38亿元,增长26.4%。50家规模工业产值8.2亿元,增长49.8%;纳税4057万元,增长98%,占工业税收的94%。竹木、食品、水电、矿产四大行业规模工业完成产值7.1亿元,增长48.6%。“政和白茶”和“政和工夫”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白牡丹城”和“一家及图”被评为省著名商标;“一家竹筷”“稻香白茶”被评为福建省名牌产品;铁山锥栗专业合作社、瑞茗茶叶有限公司被评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2年全社会工业总产值153455万元,增长17.8%,其中规模工业总产值首次超10亿元,达105596万元,增长23.7%,规模以下工业产值47859万元,增长6.7%。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家,新增产值6178万元,拉动规模工业增长5.2个百分点。从2005年-2009年规模工业产值年均增长31.%,实现了产值翻两番。工业增加值完成53254万元,增长15.4%。[8]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