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会又称“灯节”、“元宵节”、“上元灯会”。农历正月十五有吃元宵、赏花灯之俗。
灯会据说始于汉代,相传汉高祖刘邦死后,吕后戚党叛乱,周勃、陈平等翦灭诸吕之日正是正月十五。后来汉文帝即每年正月十五张灯结彩与民同乐,以示纪念。元宵节张灯之俗,自此相传。
民国时期,碑林地区的南院门、东关和南关,已是西安市最大的几个灯市。建国后,50年代,城内灯市移至竹笆市、西木头市、大差市口。“文化大革命”时期,破“四旧”灯市被取缔。1978年后,改革开放,灯市才得到恢复。到90年代灯市又发展到文艺路、边家村、李家村等地。灯笼种类有:传统的各式宫灯、民间的火葫芦灯、莲花灯、花篮灯及各种畜、禽、兽类的动物灯。1980年以后,制灯工艺不断提高,花样不断推陈出新,功能也越来越多。从1983年起,市政府每年农历正月初五至二月二日,在区境内南城墙上,举办大型灯览活动。灯展规模最大时从含光门城头至建国门城头,长达2700多米。灯彩的花色众多、格调各异、做工精巧。且将电、光、声融人各类灯的制作,并走向系列化、故事化和巨型化。使这一古老的民族传统,有了时代特征,更加璀璨夺目。1991年,碑林区在松园举办了“羊年春节花灯比赛”,以街道为单元,共划分10个景区,经250个驻区单位和团体,519名设计制作人员,近千名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展出各类花灯3100多盏,对外展出时达8天。由于灯展集声、光、色、形于一体,吸引了广大群众竞相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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