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
解放前全县有地主、富农5226户,29769人,占全县总人口数的9.2%, 拥有耕地面积近60万亩,其他劳动群众占有的耕地,只占耕地总面积的24.9%。地主、富农把田地租给农民耕种,海地租沿海农民、渔民在海区内进行浅海作业,都要向占有海区者交纳箔地租、网门租、海石板租、捕鱼租等。1951年10月27日, 成立合浦县土地改革委员会。11月,广东省土改工作队232人,县土改工作队350人,组成土改小分队赴县18个乡,用50天时间进行土改试点工作。土改试点结束后的1954年,全县有互助组9700个,54488户,216192人,占全县农业总户数的53.36%,占全县农业总人数的55.83%。1955年夏,全县建成初级社467个,入社农户12260户,占全县总农户数的12%。归社耕地143750亩, 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3.07%。1957年,全县305个高级社,实行“三包”的282个,占全县高级社总数的92.2%。1956年冬,全县进行以总结生产经验促办社,制订生产规划和完善“三包”方案为中心的整社工作。1958—1960年,全县各公社共兴办公共食堂7396个,在公共食堂就餐的有189633户,72263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7%。1979年年底,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比例上升到90%,其中实行包干到户的占80%。1986年,全县实行“两田制”的生产队达儿39个,占全县生产队总数的18.39%; 1990年增至3920个生产队,占总队数的63.5%。实行“两田制”的农户达99043户,占全县总农户的54.8%。实行农业生产联产承包责任制后, 粮食生产连年增长。1982年全县粮食总产达34.17万吨, 比历史最高水平的1980年增长22.7%。1990年全县粮食产量上升到34.19万吨。农村总收入94147万元,比1980年增长9倍。农民人均纯收入643元,比1980年增长7.81倍。[14]
林业
解放前,县内的山林,绝大部分被地主、封建山主和宗族占有,少数属机关、学校、祠堂、庙宇所有,真正属广大劳动人民所有的山林很少。民国22年,《南路实业调查团报告书》中记载,广东陆军测量局推算,全县野林面积1153万亩(含今北海市、浦北县)。
解放后,全县于1952年实行土地改革,山林归人民所有,连片较大面积
林业
林业
的山林,收归国家或集体统一经营管理。1956年底,广东省亚热带资源开发小组调查,全县只有31.8万亩马尾松林和零星分布的常绿阔叶次生林,覆盖率为7%,森林主要分布于曲樟、公馆、白沙、常乐、闸口、石康的东北部,石湾、乌家、沙岗、西场的西北部,南康、福成、环城的中部丘陵山地。林木分布极不平衡,大都在丘陵山地,而台地和平原地没有大面积的森林和草地,均为裸土,另据1974年调查县内海岸,保存下来的天然红树林有9214亩,主要分布于西场大风江沿海岸向东一直到山口英罗港。1987年,全县林业用地共:有175.64万亩,曲樟和乌家这两个乡的疏林地面积为全县疏林地面积的69.8%,新造林1.5万亩以上的有南康、营盘等乡镇。1987年全县森林面积75.1万亩(不含红树林、四旁林),森林覆盖率27.4%,全县活立木蓄积量为856604立方米,其中有林地蓄积738047立方米,占86.2%;疏林地蓄积84333立方米,占9.8%;四旁林蓄积34224立方米,占4%。1990年全县有用材林面积67.3万亩,占森林总面积的89.6%。蓄积量68万立方米,占总蓄积量的92.2%,其中窿缘桉和湿地松有34.6万亩,占51.4%。马尾松有31.5万亩,占4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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