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婚俗
守切 未婚丧夫,女到夫家与神主牌或公鸡拜堂成亲,夜则与木主同卧,行守孝之礼,这叫“守切”,女则被人们称为“切娘”;如不愿守切,要待亡夫举行冥婚之后才能改嫁。此俗,在民国期间已渐渐消失。
冥婚 为夭折的少年男女举行婚礼,叫冥婚。此种婚礼举行之日,女方将女儿灵位、年庚及彩纸制作的嫁妆送到男家,在男子灵前或门前焚烧成礼;男方家,一般置薄酒宴请亲友。“结婚”之后,双方家庭以亲家礼往来,俗称神亲戚。
入赘 男到女家落户结婚,称为入赘,除行谒祖礼外,农村一般不举行仪式。
寡妇招夫 男子被称为“入门郎”,又称“返生某某”。
续弦 丧妻再娶称续弦,后妻以父母礼事前妻的父母,前妻父母亦以女相待,俗称此女为“返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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