伞头秧歌是一种山西省的汉族民间歌舞艺术。中国北方众多社火秧歌中的一种。因以手执花伞者领头舞蹈和演唱秧歌,故称“伞头秧歌”。其主要流行在黄河流域的晋西和陕北黄土高原,具体指山西省吕梁市的临县、离石、柳林、方山、中阳、石楼,和陕西省榆林市的吴堡、绥德、佳县、榆林、米脂、子洲、青涧等十几个县、市,以及延安市,其中尤以临县最盛,因此又称“临县伞头秧歌”。
主要特征
原始性
伞头秧歌是古代腊日帷祭活动、春社活动、以及汉代兴盛起来的元宵节活动的复合,是原始宗教仪式在汉族民间的遗存。
全民性
伞头秧歌的最初功能是向神灵祈福和驱鬼逐邪,歌舞的目的是娱神祈丰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秧歌的娱神功能愈来愈淡化,借娱神以娱人的目的愈来愈明显,渐渐演化成为一种全民性的歌舞活动。秧歌队少则一二百人,多则四五百人,充分体现出伞头秧歌的全民性。
狂欢性
闹秧歌是狂欢情绪的酣畅淋漓的宣泄,是人的自然本性的显露和释放,是对平常日子按部就班的规范性生活的临时突破,是黄土高原上盛大的狂欢节日。
艺术性
伞头秧歌是一种大型的汉族民间歌舞活动,小则百八十人,多则数百人在伞头的带领指挥下,各自施展自己歌、舞、吹、奏才能且井然有序,是群众性歌舞活动的艺术大展示。这种艺术性,一是指组织工作的艺术性,二是指表演的艺术性,其中最突出的是它的集体艺术性。
表现形式
伞头秧歌的表演主要是扭和唱两个方面,特点是扭时不唱,唱时不扭,扭唱结合,交替进行。扭秧歌主要集中在“过街”、“掏场子”和“小会子”在场内的表演三个方面。
唱秧歌主要是伞头的事。伞头肩负着指挥全局,调动情绪,编派节目,评论演出以及秧歌队与外界交往、答谢、祝贺等一系列职责,而这一切都得通过唱秧歌来进行。
秧歌队伍
伞头秧歌的内容丰富广泛,形式活泼多样,气势粗狂豪放,规模宏伟壮观。一支秧歌队(俗称一班秧歌),除了乐队和仪仗队外,其余皆扮各种角色。大致顺序为:①仪仗队;②乐队;③龙舞;④伞头,即手执花伞的秧歌艺人,是秧歌队的头领;⑤架鼓子;⑥小会子,即民间小演唱;⑦杂会子,即传统折子戏;⑧民间传统舞蹈;⑨旱船,也叫“水船”;⑩狮子舞收尾,至少是一对狮子。
上述这些众多的民间歌舞艺术串在一起,形成一支浩浩荡荡的文艺游行队伍,犹如一条翻滚前进的彩色巨龙,又像奔腾不息的黄河之水,这恰好是我们华夏民族文化的象征。因此也可以说伞头秧歌是黄河文化的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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