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践行武汉精神践行者”人物风采(一) 根据武宣文〔2014〕14号文《关于印发〈立榜扬德 见贤思齐——武汉精神践行者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敢为人先、追求卓越”武汉精神,全区开展了“武汉精神践行者”评选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做好推荐、评选和宣传学习工作,努力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风气。现将2014年7月份武汉市蔡甸区“武汉精神践行者”人物(10名)公布如下:
一、武汉精神践行者·先锋榜(
蔡建平 蔡建平同志是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正科级审判员。他一心扑在执行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忘我工作,在平凡的执行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业绩。他从事执行工作二十年了,二十年如一日他每天最早上班,最晚下班,时常加班加点工作,年休假他从未休过一次。大案难案在他手中都能迎刃而解,他每年都受到法院系统的表彰。吴天祥曾亲自题词向他学习,武汉市蔡甸区委组织部为他拍摄专题片号召全区党员干部向他学习。他连续四年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但他总是严格要求自己,廉洁执法。他去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98件,其中含市法院指定执行78件,执行率达99%,到位金额达9656万元,到位率达96%。他结案数、结案率和执行到位率居本院执行局之首,创造了执行结案的新记录,全年没有出现办案质量差错。他是蔡甸区人民爱戴的好法官。
蔡建平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共产党员,他为什么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呢?这主要来源于他具有一个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质,急当事人之所急,一心扑在执行工作上的无私奉献精神。二十年来他每天坚持最早上班、最晚下班,时常加班加点,有时节假日也不休息,这些年来,他没有休过一次公休假,总是每天见他忙个不停,为了工作他总是超负荷运转,一个人干几个人的事。这些年来他凭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对党及人民的赤诚之心,以庭为家,忘我工作,深受院领导和同志们赞誉。他常常以案讲法,认真细致的向当事人讲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把工作做到实处,化解矛盾,收到了一定的社会效果。
二、武汉精神践行者·英雄榜
吴洲强 2013年8月21日晚9时许,吴洲强和同事叶璐一同在蔡甸汉江江滩散步,一名女子从身前走过,进入了一片江边的小树林。这名女子精神恍惚,走路不稳,好像喝了酒,不停呕吐。5分钟后,该女子没有出来,吴洲强和叶璐进入树林,借助手机微光,发现岸边遗留有女式鞋、包,那名女子已经浸泡在江水中,只冒出个头,离岸边约2米远。由于两人都不会游泳,吴洲强叫叶璐报警,并找人帮忙,自己冒险跳入江中救人。吴洲强缓慢向女子靠近,最终一把将其抓住。叶璐找来了一名市民,在两人帮助下,吴洲强奋力将女子托举上岸,然后自己爬了上来。待蔡甸派出所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吴洲强将该女子交给民警后才离开。事后得知,该女子系因家庭矛盾一时想不开,从而作出轻生举动的。吴洲强英勇救人的事迹发生后,长江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给予了报道,在全区群众中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吴洲强同志在他人生命安全危急时刻,不顾个人安危,奋不顾身,勇敢跳入江水中救助他人,挽回了一个年轻的生命,弘扬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
三、武汉精神践行者·好人榜
何波 何波同志现年41岁,中共党员,蔡甸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用地规划科科员。他在工作上扎实肯干,团结协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认真遵守局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生活中能够团结同志,乐于助人,时刻以雷锋为榜样,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与各项公益、帮扶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2009年5月,何波和蔡甸区红十字会取得联系,与蔡甸论坛(他任蔡甸论坛的管理员)网友们自发组建了蔡甸区第一支民间组织——蔡甸区红十字会蔡甸论坛志愿者服务队,并参加了由区红十字会组织,武汉市红十字会和区政府领导出席的宣誓和授旗仪式。自蔡甸区红十字会蔡甸论坛志愿者队成立至今,志愿者队伍不断的壮大,从最初的20余人已发展到现在的100多人。
自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以来,他经常组织队员们一起进社区,走访调查贫困户、空巢老人及先天心脏病儿童,对那些确实需要帮助的家庭和老人,逢年过节都与区红十字会取得联系,带着慰问物资前去看望和慰问他们,陪空巢老人聊天,帮他们做饭、打扫卫生、修理日常家用电器等,为他们排忧解难,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他还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积极组织志愿者参加进乡镇福利院为老人开展义务服务活动,风雨无阻,为老人购买慰问物资和日常用品、包饺子、理发、刮胡子、剪指甲 和陪老人谈心等,为老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献上自己的一份爱心。
四、武汉精神践行者·诚信榜
邓流俊 1986年7月,邓流俊从学校毕业后进入了检察队伍行列;2010年3月,他调任蔡甸区纪委常委,分管案件检查工作。27年来,他一直战斗查处职务犯罪和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第一线,从书记员到区纪委常委,他用青春打磨利剑,用汗水刻写忠诚,用爱憎诠释荣辱,党和人民给予他很多的荣誉:他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嘉奖;被武汉市人民政府、中共武汉市委政法委员会等单位授予武汉市“劳动模范”、“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被武汉市检察院授予“反贪污贿赂优秀侦查员”、“优秀检察官”、“人民满意的检察官”、“先进检察官”等荣誉称号;被蔡甸区委、区人民政府授予首届十佳“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十佳“优秀共产党员”等。
2010年3月,他调任蔡甸区纪委常委后,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分管案件,既是一名指挥员,更是一名战斗员,分管案件工作近4年来,查处案件135件,其中大要案26件,涉及处级干部21人,有16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蔡甸区纪委每年的查办案件工作在全市位居前列,办理的“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原主任刘某等人受贿案”被武汉市纪委评为优质案件。
2013年8月,蔡甸区纪委配合武汉市检察院在我区的查案工作,为了及时突破案件,他日夜驻守在办案点,“5 2”“白加黑”忘我工作,白天在外收集证据,晚上与办案人员分析案情,研究对策,连续奋战50余天,有效配合了市检察院要我区的查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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