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限购继续 外地户籍购房门槛提高
2013年11月汉七条出台,在继续限购的基础上,调整了外地户籍在武汉买房的政策,要求非武汉户籍如果在武汉买房,纳税或者缴纳社保时间由原来的1年调整为2年,从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从而加大了外地户籍在武汉买房的难度。对武汉户籍则并没出台新政,名下无房的最多可以购买两套住宅,外地住房在武汉暂时不在内。
除限购外,又有一重大政策将影响购房者购房,贷款方面政策不断,包括商贷二套房首付提至7成,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等。
商贷贷款流程耗时长 二套首付提至7成
2013年里不断传出停贷、银行钱慌等消息,但是据了解,武汉的各大银行实际并未出现停贷的情况,只是部分银行额度提前用完,导致银行的房贷周期被拉长,也就是银行资金紧张状况较往年提前而已;而且多数银行只受理首套房贷业务;这些一般多为各家不同银行根据自身业务结构的调整,对个人房贷业务表现出一定的差异。鉴于各银行的额度紧张,从而审批和放贷的时间较往常是有所增加的,普遍2个多月,多则4、5个月。而二套房贷和二手房贷款业务,则确实是出现大面积停贷的情况,接受办理的银行不多。
2014年里,武汉房贷依然会受此影响,贷款时需做好准备。
至于贷款首付和利率,商品房依然首付最少3成,利率基准;而二套房发生变化。2013年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宣布,当日(27日)起武汉贷款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从6成提至7成,而贷款利率暂时未发生变化。而二套房商业贷款在政策颁布之前办理时,首付最少6成,利率一律上浮10%-30%左右。
需注意:商业贷款继续认房又认贷,名下无房无贷才能按照首套房计算。
原先即使名下有一套房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依然可以算首套房贷,现在新政执行后,按照首套房首付2-3成办理贷款的则大大减少,为什么呢?公积金也开始全面执行认房又认贷。
2014年1月1日公积金贷款开始认房又认贷
2013年12月26日武汉公积金新政出台,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最少2-3成,利率基准(4.5%),最高可以贷款到60万;二套房首付最少6成,最高贷款到50万,利率上浮10%未发生变化。看上去首套和二套首付比例和利率未发生变化,但是实质却大大不同,新政公积金认贷的标准发生变化,开始认房又认贷,而只是这个“贷”特指公积金贷款记录。所以名下只要有房或者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属于二套房贷。所以只有名下无房且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属于首套房贷。
政策对于首套房认贷的规定: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且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无住房登记信息(依据市房产信息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结果通知单》核实),认定为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
注意:认定的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除了限购限贷政策的继续外,新的政策也出台,对于特定的购房人群有一定的影响,如中低收入家庭以及拆迁户。
经济适用房将退出武汉市场 公租房成主角
2012年7月武汉市出台了《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若干规定》,过去一年后,2013年6月武汉暂停经济适用房申请,同时启动公租房申请。
武汉房管部门相关人士称,各种保障房类型中,未来保障房核心转成租赁式房源,经适房逐步退出武汉住房保障体系。现在多类型房源并存,逐步并轨。不出意外的话,公租房将在未来的住房保障体系中担任“挑大梁”的角色。尽管武汉此前并未公开表示停建,而从去年开始,武汉市已经没有下达新的经适房建设计划,目前在建或销售的经适房项目,都是前几年的建设计划。
根据武汉最新住房保障思路,未来武汉保障房主要有三大类。其中,廉租房面向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在汉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而唯一有产权的保障房,就是面向定向购买的拆迁户的限价房。
同时据了解,武汉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意见》明确指出,限价房虽然不是保障房主流,但仍将长期存在,且主要面向重大工程的拆迁户销售。对这部分群体,通过“产权置换”方式,可以购买产权式保障房。
所以这将对部分武汉户籍的购房者一定冲击,影响其的购房计划。与此同时武汉也出台了落户新政,解决武汉另一部分重要人群武汉毕业生的落户问题。
武汉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武汉集体户口和外地户籍购房政策是不一样的,不需提交社保或纳税证明,只需身份证是武汉的即可在武汉买房,同时名下无房的最多购买两套房;有一套房的可以再买一套房。
关于落户,2013年5月8日,武汉出台一些列政策争取留住武汉大学生,其中取消了落户限制。政策规定: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在武汉市就业、创业的,均可以办理城镇落户手续。户口可落入本人有房屋产权的居住地、单位集体户、亲朋好友家中或市、区 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均为该市常住户口。职业院校及汽车、钢铁、石化、物流等紧缺专业技校生也可“先落户后就业”。由市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纳入集体户口管 理,2年内实行免费档案托管。
所以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只需在毕业两年内通过就业或创业或者是投靠的方式转为武汉常住户口,不需要再按照以前毕业两年内凭就业合同和房屋两证不受面积和金额限制的落户方式进行操作。
其中政策也规定: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含户籍在院校学生集体户和托管在省、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符合条件的,不受2年择业期限制,可以在市内迁 移落户。武汉地区高校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毕业生,本人在汉购买住房的,凭《毕业证》、《学位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书面申请,可将户口迁往房屋 产权所在地。
差额20%个税武汉并未开始征收 仍按原政策
目前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收有两种标准,能提供房屋原值的按照出售前后差额20%征收;未能提供房源原值的,统一按照出售总价的1%征收。只有二手房交易满五年,且是唯一住房的才能免征个税。
2013年3月出炉的房地产调控“国五条”实施细则中,出售自有住房按转让所得20%(即差额的)计征个税的细则引起了各方的关注;随后,各个地区都不断制定相关的政策,地方国五条陆续出台,但是最终落地严格执行个税差额20%的只有少数个别地区,例如北京;但是目前武汉并未执行。
除了差额20%个税外,房产税的问题也是关注比较大的。
武汉未执行征收房产税 短期内可能性不大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我国现行房产税中,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2010年以来,房产税一直是业内外热议的焦点,但目前仅有上海重庆等地开始征收此费用,虽然国家一直在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但是武汉并没有执行,也没有征收;今年年初武汉房管局曾经表示,武汉试点房产税短期内可能性不大。但是随着房产税改革试点的范围扩大,所以武汉未来还是可能会执行的。
注意:目前武汉土地增值税缴纳发生变化,从预征改为直接征收,个人出售非住宅需缴纳7%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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