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包头市经济运行基本特征和全年预测
2013年前三季度全市生产总值完成2669.69亿元,增速较上半年略有提高,达到9.3%,高于国家和自治区1.6个和0.3个百分点。(注:文中数据无特别注明均为1-9月统计数据)
(一)工业运行稳中有升,结构调整成效显现,服务业保持稳定增长,农牧业发展态势良好
工业运行稳中有升。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1028.61亿元,同比增长12.2%,增速较上半年提高0.7个百分点。一是装备制造业增势良好,增长19.3%,对全市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31.5%,成为工业经济逐步回升的主要支撑;二是钢铁、铝产业增长平稳,增速分别为5.6%和5.3%;三是电力、稀土产业仍然低迷,同比分别下降10.7%和5.3%。五大优势产业(钢铁、铝、装备制造、电力、稀土)实现增加值675.7亿元,增长9.2%,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65.7%。四是园区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全市9个工业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2201.7亿元,同比增长14.9%,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87.1%,比上年同期提高3.6个百分点。
结构调整成效显现。全市高耗能产业发展放缓,高技术产业增势较好,六大高耗能产业(钢铁、有色、电力、稀土、水泥、玻璃)增加值同比仅增长4.2%,低于全市工业增速8个百分点,高耗能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为52.4%,较上年同期下降4.5个百分点。全市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5.9%,高于全市工业增速3.7个百分点,占比也有所上升。服务业保持稳定增长。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完成1096.29亿元,同比增长7.4%,较上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较全区高0.9个百分点。农牧业发展态势良好。全年农作物总播面积468万亩,预计全年粮食总产量103万吨左右,同比增长2%左右。全市牲畜存栏预计达到392.5万头(只),同比增长3.4%。肉类产量6.6万吨,与上年持平。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市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13家,其中国家级6家、自治区级22家、市级85家;全市118家规模以上产业化加工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9.5亿元,同比增长10%;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达到701个,新增238个。家庭农牧场(种养业大户)达到690个。
(二)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消费需求增长回落,对外贸易恢复性增长,政策争取成效明显
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591.46亿元,同比增长18%。投资结构不断调整优化,服务业投资增速达到22%,高于全市投资4个百分点,三产投资总额占全市投资的44.4%;高新技术产业完成投资30亿元,增长1.3倍;六大高耗能产业(钢铁、有色、电力、稀土、水泥、玻璃)投资趋缓,增速7.9%,低于全市投资增速10.1个百分点;民间投资1919亿元,增长13.7%,占全市投资的74.1%。消费市场运行平稳。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767.34亿元,同比增长11%,增速较上半年提高0.3个百分点。从限上企业商品销售类别来看,吃穿用类商品销售增长平稳,其中粮油食品类增长16.1%,服装鞋帽类增长10.2%,金银珠宝类增长29.3%,日用品类增长11.2%。对外贸易恢复性增长。全市进出口总额完成17.16亿美元,同比增长8.7%(去年同期负增长,下降24.1% ),较上半年回落9.7个百分点。其中进口完成8.9亿美元,增长34.2%;出口完成8.2亿美元,下降9.8%。
(三)县域经济、非公经济发展逐步加快,对外合作不断深入
县域经济发展步伐加快。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继续增加财政转移支付,适时调整了行政区划,实施了山北地区给水工程和一级公路通达工程。推进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实现了村镇规划全覆盖。非公有制经济较快增长。出台了《包头市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提出了80条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措施。全市非公经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603.2亿元,同比增长25.4%,高于全市13.2个百分点,占全市的58.6%。全市引进国内(区外)资金到位406亿元,同比增长12.5%。
(四)两个收入平稳增长,金融存贷款总体趋紧
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73.7亿元,同比增长5.3%,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提升,结构趋向合理。从1-9月重点行业税收完成情况看,稀土、能源行业受市场低迷、价格下跌影响,税收贡献大幅下降。建筑、房地产、化工税收实现较大幅度增长。金融存贷款总体趋紧。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209.8亿元,较年初增加13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4.3亿元,同比增长4%,增幅回落2个百分点;贷款余额1573.8亿元,较年初增加153.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89.7亿元,同比增长13.7%,增幅回落0.1个百分点。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464元,同比增长9.2%;农牧民人均现金收入15087元,增长11.4%,增速高于城镇居民2.2个百分点。
三季度全市经济运行形势略有好转,但在实际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三产发展相对滞后、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居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农牧业发展基础和环境治理欠账较多等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全年受国内外市场需求减弱、结构性产能过剩等因素影响,全市经济增长明显放缓、企业效益持续下滑,我们从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对6项主要指标进行了调整:GDP从年初增长12.5%调整为增长9.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年初确定的增长18%不变,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年初增长15%左右调整为增长11%,地方财政总收入从年初增长13%左右调整为增长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年初增长12.5%调整为增长9.5%左右,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从年初增长13%调整为增长11%。从目前情况看,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农牧民收入应该能完成调整后的目标,GDP、财政收入、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完成调整后的年度目标仍有一定难度,但通过切实抓好后两个多月的工作,也要确保完成。
二、2014年全市经济运行环境及因素分析
综合分析当前形势,影响全市经济实现平稳健康增长的不利因素依然存在:一是宏观经济形势仍不乐观。受国际市场持续低迷、全球贸易保护加剧、货币政策和房地产宏观调控等因素影响,经济形势不容乐观。从先行指标变化情况看,除铁路货运量增长外,贷款余额增幅有所回落,工业用电量、石油及制品销售额均有所下降。二是经济持续增长动力不足。我市经济增长主要靠投资驱动,当前虽有一定项目储备,但存在“五少”状况,即项目总量少、大项目少、能马上实施的项目少、产业类项目少、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规模的有效提升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2013年全市901个重点项目中,续建项目多、新建项目少,新开工项目占全部项目不足一半,仅为45.5%,低于往年,直接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的后劲。此外,内涵型投资(改建和技术改造投资)同比仅增长4.5%,不利于现有产业改造提升。三是企业生产经营难度较大。生产要素成本不断增加,企业利润下滑,整体运行质量欠佳。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8.6%,而主营业务成本同比上升12%,成本增加高于收入增长3.4个百分点,企业利润总额下降17%,较上半年扩大1.4个百分点。规模以上亏损企业171户,亏损面达27.3%。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诸多有利因素:一是赶上了重大的改革发展机遇期。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针对市场经济的一系列决定,表明国家将深度推进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完全释放市场活力,这必将极大的增强全国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潜力,也将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提供难得的机遇。二是市委统筹考虑包头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发展条件和发展优势,提出了“六个统一认识、八项重点任务”的工作思路,为我市今后一个时期加快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市指明了方向。三是国家加大对区域雾霾污染的治理力度,有利于清洁能源扩大外送规模,同时也为我们承接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地区的产业转移提供了有利机遇。
因此,在充分认清严峻形势的同时,更要看到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牢牢抓住发展的核心理念不动摇,认真解决经济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三、2014年趋势展望及主要指标预测
2013年我市经济增长在国内外需求疲弱、政策调控和成本上升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增速明显放缓,上半年GDP增速为9%,三季度为9.3%,近几年首次出现个位数增长。展望2014年,由于三季度以来我市工业经济企稳回升的态势逐步明朗,加上近期中央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给出了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取消行政审批和鼓励放开市场定价等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的改革信号,将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市场经济的活力将被再次激活,经济增长的动力将会有所加强。因此,2014年我市经济有望触底反弹,逐步回升。但是由于国内经济发展方式的调整依然在深度推进,市场活力释放和改革效应显现需要一个阶段性的过程,加上我市经济增长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结构性问题如:三产发展滞后、初级工业品占比高等很难在近期得到根本解决,2014年我市经济回升的幅度不会太大。
初步预计,2014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左右,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1%左右。财政收入因2014年改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口径,财政部门暂未提供2014年指标安排。
四、主要对策建议
为确保完成2013年目标任务和做好2014年经济工作,我们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保持投资稳定增加,促进经济持续增长
突出抓好项目收尾竣工,提前谋划2014年重点项目。根据旗县区主体功能定位,从项目策划、招商、落地等方面加大指导服务力度,多渠道收集项目。加强重大项目的管理服务,继续实施市领导包联重大项目工作责任制,全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尤其要进一步扩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项目比重,为进一步做大经济总量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加大项目的策划论证、招商推介、协调争取和跟踪监控的投入力度,增加项目前期费;各旗县区也要加大项目前期力度,做好经费保障,保证全市增投资、上项目后劲更足,经济总量不断扩大。
(二)加快推进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保持钢铁、铝、装备制造、电力、稀土等我市优势支柱产业的稳定发展,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加大与自治区的协调力度,拓宽我市钢铁、有色金属产品市场,提高在自治区范围内的市场占有率。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协调增加外送电力配额。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大稀土应用产品研发和成果推广力度,降低初级产品比重,提升附加值。核工业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扩大发展核燃料元件产业;清洁能源产业,依托煤炭和风光资源优势,加快建设大型电源点。加快第三产业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为重点,推动经济结构由二产优先转向三产优先。生产性服务业方面,壮大钢铁、煤炭、农产品冷链等大型物流企业,提升国家物流节点城市功能;培育发展产品研发、金融服务、电子商务、资产评估、咨询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切实做好我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的争取工作,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全面提升。
(三)大力发展县域和非公经济,提升地区综合实力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通过制定差异化的项目准入政策,支持发展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引导市域内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冶金、制造业配套和农畜产品加工等部分产业,以及包钢铁矿洗选、初级冶炼等项目向外围旗县区布局。加强旗县区工业园区建设,努力将园区打造成县域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推动非公经济发展。按照“非禁即入、平等待遇”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放宽领域、降低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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