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Kunshan),自秦代置娄县至今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1] ,位于江苏省东南部,地处上海与苏州市区之间;北至东北与常熟、太仓两市相连,东与上海嘉定、青浦两区交界,西与苏州相城区、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接壤,南部水乡古镇周庄镇与吴江区毗邻,通达浙江,[2] 是江苏省3个试点省直管县(市)之一,行政区划属苏州。
昆山东西最大直线距离33公里,南北48公里,总面积927.68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占23.1%。昆山是“百戏之祖”昆曲的发源地,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百强县之首。2010年9月,昆山与维也纳、新加坡等5城市获该年度联合国人居奖。[3]
昆山[4] 是中国大陆经济实力最强的县级市,2013年蝉联全国百强县之首[5] 。昆山还凭借雄厚的综合实力蝉联2013年福布斯中国大陆最佳县级城市第一名[6] 。昆山交通便捷、教育发达、国际化水平高。2012年财政收入603亿元,一般预算收入202亿元,工业总产值8200亿元。2012年昆山地区生产总值2725.32亿元[7] ,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约27000美元[7] ,按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73.76万人计算[3] ,人均GDP相当于60000美元。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7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5750元[8] ,居全国所有城市之首[9] 。
昆山市政务微博是:昆山发布[9] ;昆山三宝是:昆石,琼花,并蒂莲;昆山三贤是:顾炎武,归有光,朱柏庐[10] ;昆山的城市精神是:敢于争第一、勇于创唯一[11]
昆山在新石器时代已有人类居住。古名娄邑,春秋战国时期先属吴,后属越,继又归楚。吴王寿梦曾在这里豢鹿狩猎,故又名鹿城。[12]
昆山地域,经数代置废分合,变化较大。唐以前县境广至今嘉定县全境及太仓、宝山、青浦、上海、松江等县部分境域。从唐代始至20世纪50年代末,县境历经多次演变成为今日之范围。故娄、信义、新阳县治均设于境内。[1]
春秋末年,巴城属吴国管辖,位于都城姑苏的东部。
昆山行政区划图
昆山行政区划图(2张)
新石器时期,昆山地方已有人类活动。[13]
夏、商时期,地属扬州。[13]
周时地称娄邑(见载于清代《昆山县志》),属吴国。[13]
战国吴王夫差二十三年(前473年),越灭吴,地属越国。楚威王(前339年-前329年)灭越,地属楚国。[14]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置疁县,属会稽郡—— 公元前223年,秦灭楚后在吴、越故地置会稽郡,以吴县(今苏州市区)为郡治(首府)。[13]
公元前207年,西汉改疁县为娄县。[13]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娄县属荆国。高祖十一年(前196年),荆国除,娄县属会稽郡。高祖十二年(前195年),立刘濞为吴王,治荆国旧地,娄县属吴国。景帝四年(前153年),吴国废,立刘非为江都王,治吴国旧地,娄县属江都国(见《汉书》、《史记》、《晋书》)。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江都国废,娄县属会稽郡。王莽始建国年间(公元9-13年),娄县更名娄治,属会稽郡。[13]
东汉建武十一年(35年),复名娄县,仍属会稽郡。永建四年(129年),分会稽郡置吴郡,娄县属吴郡。[13]
三国、晋、南朝宋齐,娄县属吴郡。[13]
南梁天监六年(507年),分吴郡设信义郡,分娄县置信义县,属信义郡,余下的娄县仍属吴郡。[13]
南梁大同三年(536年),娄县改名昆山县,改属信义郡,昆山县范围大致与秦疁县相同。[13]
隋文帝重新统一中国后,开皇九年(589年),废信义郡、信义县、昆山县,两县地归苏州(此时苏州已得名)。开皇十八年(598年),复置昆山县,属苏州。大业元年(605年),苏州改为吴州;大业三年(607年),吴州改为吴郡,昆山均为属县。[13]
唐武德四年(621年),吴郡改为苏州;天宝元年(742年),苏州复为吴郡;乾元元年(758年),复改吴郡为苏州,昆山均为属县。期间天宝十年(751年)分昆山县南部、嘉兴县东部、海盐县东北部置华亭县(后松江、上海)。[13]
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年),封钱镠为吴越王,昆山属吴越国苏州。[13]
后唐同光二年(924年),吴越置中吴军治苏州,昆山属苏州。[13]
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吴越国除,改苏州为平江军,昆山属平江军。政和三年(1113年),升平江军为平江府,昆山属平江府。
南宋嘉定十年十二月(1218年1月),析两浙西路平江府昆山县东部春申乡、临江乡、安亭乡、平乐乡、醋塘乡共5乡,置嘉定县(以年号为名)。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升平江府为平江路,昆山属平江路。元贞元年(1295年)因户口增多,升昆山县为昆山州,仍属江浙行省平江路。至正十六年(1356年),张士诚取平江路,改称隆平府,昆山县属隆平府。次年,张士诚降元,隆平府复为平江路,昆山州属平江路。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平江路改为苏州府,昆山州属苏州府。[13]
明洪武二年(1369年),降昆山州为县,仍属苏州府。[13]
明弘治十年(1497年),析昆山新安、惠安、湖川3乡建太仓州。余下的昆山县仍属苏州府管辖(其范围已与今昆山市基本吻合)。[13]
清雍正三年(1725年),分昆山县西北部置新阳县,两县同城分治。咸丰十年(1860年)四月,太平天国忠王李秀成部将江南文将帅李文炳取昆山、新阳两县,为避南王冯云山讳,改昆山名昆珊,两县同属太平天国苏福省。同治二年(1864年)四月,太平军退走,复名昆山,与新阳县同属苏州府。[13]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昆山、新阳两县合并,仍名昆山县,属江苏省上海道。民国3年6月,省改设5道,昆山属苏常道。民国16年废道,直属江苏省。民国22年,省设13个行政督察区,昆山属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同年12月,省改设9个行政督察区,昆山属无锡区督察专员公署。民国24年9月,省改设10个行政督察区,昆山属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26年11月15日,日军占领昆山。民国27年5月,直属日伪江苏省政府。民国29年3月,汪伪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昆山直属伪江苏省政府。民国34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伪政府倒台。34年9月,昆山属江苏省江南行署。34年10月,省撤江南行署,建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昆山为属县。民国37年4月,省改设9个行政督察区,昆山隶属不变。[13]
1949年5月13日昆山解放,属华东军政委员会苏南苏州行政区专员专
昆山位置图
昆山位置图
署。1950年10月14日,苏南苏州行政区专员公署改称苏南人民行政公署苏州专员公署,昆山属苏州专员公署。1953年1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昆山属江苏省苏州专员公署。1968年3月26日,苏州专员公署改称苏州专区革命委员会,1971年4月13日更名苏州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7月改为苏州地区行政公署,昆山均为属县。1983年1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实行市管县新体制,3月1日撤苏州地区行政公署,昆山县属苏州市。1989年国务院批准昆山撤县建市[13] 。
2011年,昆山市被列入江苏省省直管县(市)试点,江苏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直有关单位直接管理昆山绝大部分事务,但是行政区划依旧隶属于苏州市,昆山市的干部仍然属于苏州市管理。
2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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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下辖3个国家级园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综合保税区、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省级园区(江苏省花桥经济开发区、江苏省昆山旅游度假区)和8个镇[15] 。
地理位置
昆山位于东经120°48′21″~121°09′04″、北纬31°06′ 34″~31°32′36″,处江苏省东南部、上海与苏州之间。北至东北与常熟、太仓两市相连,南至东南与上海嘉定、青浦两区接壤,西与苏州吴江区、苏州市区交界。东西最大直线距离33公里,南北48公里,总面积927.7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占23.1%。[17]
昆山处于长江三角洲太湖平原,境内河网密布,地势平坦,自西南向东北略呈倾斜,自然坡度较小。地面高程多在2.8~3.7米之间(基准面:吴淞零点),部分高地达5~6米,平均为3.4米。北部为低洼圩区,中部为半高田地区,南部为濒湖高田地区。[18]
气候特征
魅力昆山
魅力昆山(2张)
昆山属北亚热带南部季风气候区[19] ,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历史极端最高气温39.7℃(2008年7月4日),历史极端最低气温-11.7℃(1977年1月31日)。全年无霜期239天。年平均气温17.6℃ ;年平均降水量 1200.4毫米,年平均日照时间1789.2小时。空气质量优良,每年300天以上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11年,359天达到国家二级标准。[19]
4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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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常住人口为1646318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6382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882492人,增长115.54%。年平均增长率为7.98%。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30714户,家庭户人口为114808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7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3人减少0.56人。[20]
5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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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东面毗邻上海,有京沪铁路横贯。经济比较发达,2010年GDP 2100.28亿元,是中国第一个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突破4000美元的县级城市,2006年至2011年连续六年位列中国百强县的第一位。昆山是江苏的“东大门”,1989年9月28日撤县设市,拥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等著名园区。
2012年,本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725.32亿元,按现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2.0%。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二、三产业共同推动经济增长的格局进一步巩固。全年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24.46亿元,增长10.3%;第二产业增加值1631.25亿元,增长8.0%;第三产业增加值1069.61亿元,增长18.8%,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9.2%,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16.53万元(按现行汇率折2.62万美元)。[21]
2013年,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920亿元,比上年增长10%;工业总产值8870亿元,增长4.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3.5亿元,增长10.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40亿元,增长9.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8亿元,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7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5750元,分别增长10%和11.1%。实现台湾电电公会“大陆综合实力极力推荐城市”五连冠。连续五年排名福布斯中国大陆最佳县级城市第一。连续九年位列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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