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初,在海州北门外新海发电厂二期工程扩建时,出土了清代水晶饰品“水晶顶冠”,“水晶花翎插管”等,说明清朝政府把东海水晶制成工艺品,作为官员顶戴上的标志,用于官阶。现存连云港市博物馆。清光绪、宣统年间,在东海县房山因挖水晶,先后两次发生大规模械斗事件,打死打伤多人。反映了在100多年前,东海人民为挖水晶而拼命相争的事实。后海州官下令“不准再挖”。
1978年,对海州小焦山进行挖掘,在戴胜墓出土了汉代两只“水晶小饰品”,显示出汉代水晶工艺品的风格。说明当时人们把它视为“观赏石”加以收藏,现存连云港市博物馆。同在汉代,东海境内的曲阳故县,今为东海县的曲阳乡和近邻的新沂花厅浪渚遗址出土了18棵“鼓形水晶珠”, 造型雅典,别具一格。反映了两千多年前东海水晶文化的历史价值。
1982年,东海县西朱范村农民王绍达在建房取沙时,出土了清末民国初期64枚水晶章料,其中有两枚水晶镌刻清晰的印章,一枚叫“瘦人”,另一枚叫“云台山是旧家乡”。“瘦人”印章高4.6厘米,长3.4厘米、宽2厘米,呈椭圆形,为篆书。现存东海县博物馆。反映了清末民国时期东海水晶工艺品的历史文化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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