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公安局

家乡区县: 连云港市灌云县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主要职责编辑(三)组织指导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以及户政、国籍、入境、出境和外国人、华侨、台港澳同胞在灌云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县巡警工作,负责本县城区治安、巡逻执勤,打击暴力恐怖活动。

(六)依法承担对罪犯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直接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

(七)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八)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机动车辆的管理、检测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及管理工作;指导、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领导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作。

(九)组织实施对来灌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消防工作,依法管理消防安全。负责消防建审、监督、查处违反消防法规的违法犯罪案件;领导全县武装警察部队担负的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和机要通信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督工作。[1]

(十三)负责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监督干部;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等及公安民警的警衔管理工作;负责督察、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督促检查公安民警的执法活动,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五)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基他事项。[1]

领导分工编辑孙曙明(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办公室、后勤管理科;

曹德松(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主管队伍建设,分管交巡警大队、后勤日常工作、保安公司,联系伊芦派出所、同兴派出所,协管刑警大队、国保大队、网监科、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

戴乐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县委610办公室主任):主持县委610办公室工作,分管刑警大队、国保大队、网监科,协抓县维稳办工作,联系伊山派出所、东王集派出所,协管指挥中心、治安大队、巡防大队、水警大队;

曹加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信访科、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联系四队派出所、鲁河派出所、圩丰派出所,协管信访稳定工作;

 

孙juan(2014-10-2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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