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历史悠久,在三四千年前已有先民生息。普宁始建城于明朝嘉靖年间,但有人类居住的历史可以上溯到新石器时代。先秦时中原各政权并没有对普宁一带有实际的控制,直至秦汉时期方纳为中原王朝疆土。汉时隶属南海郡,东晋成帝咸和六年(331年)隶属潮阳县。南朝梁 普通四年,西元523年,划入东扬州,划入福建。南朝陈,划入东扬州,划入福建。隋文帝开皇十年(590年),全国撤郡设州,义安郡属循州之义安县,翌年,命名“潮州”,义安县为州治。 隋朝开皇十二年(西元592年),潮州划入福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全国罢州复郡,潮州复改为义安郡,隶东扬州,再次划入福建;唐贞观三年,西元629年再次划入福建,隶属江南道福建经略史。唐垂拱二年(公元686年),割泉州南部(此时泉州州驻地为今天的福 州,今天的泉 州在唐朝久视年间(西元700年)才最后定设州,前面几次裁撤)和潮州一小部分,设置了漳州。唐景云二年,西元711年,再次划入福建,潮州先后隶属江南道福州都督府,闽州都督府和福建经略使、福建观察史。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年),全国改州为郡,潮州因此易名为潮阳郡。南宋末年,因逃避战乱,十几万福建莆田人移民到潮州汕头揭阳一带,迁来普宁揭阳一带的莆田人思念故乡,普宁可能取“莆田安宁宁谧”之意,莆谐音普,命名普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隶属广东省潮汕专区、粤东行政区、汕头专区、汕头地区、汕头市、揭阳市。1950年3月1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作区域调整:将惠来县的南阳山区和陆丰县的大坪乡等505个村、南山管理局的锡坑乡、揭阳县的九斗、乌石村等地划归普宁县。是年6月,将普宁县的考溪、日路两个村和棉湖东关桥、新寨等划归揭阳县;将普宁县的贵屿贵玉乡、南安乡和石桥头西乡及军埠村划归潮阳县。1958年5月,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潮阳县的大长陇乡(山柄村外)、陈店乡的石港、浮屿村和石船乡的碗仔、百吉岭、白马柯、洋下、白沙溪、岭尾、打古潭、望岭、龙潭等村划归普宁县。1958年12月,惠来县的惠城、隆江、葵潭等人民公社并入普宁县。1961年3月,惠来县恢复建制,原惠来县上述人民公社析回。1975年2月,汕头地区革命委员会决定,将普宁县的贡山、湖西、四乡等3个村划归揭西县,普宁县面积为1591.55平方公里。1993年4月6日,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撤销普宁县,设立普宁市(县级),由广东省直辖、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揭阳市代管。经1993年土地详查和2000年广东省勘界,普宁市与周边县、市、区边界划定,普宁市土地面积为1620平方公里。2012年7月1日起,普宁纳入广东省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第二批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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