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时,在全国设立二十个行省,以下设府、州、县。清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农历庚戌年),桑植与茅冈土司相继改土规流,升澧州为直辖州,辖安乡、石门、慈利等四县,同时废永定、九溪两卫,新设安福县(今永定、武陵源两区与慈利、桑植两县在当时均属安福县),并改岳常道为岳常澧道。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农历乙卯年)割原九溪卫麻察所并入溶美司,置鹤峰州,属湖北省宜昌府,同时割安福所与桑植司地置桑植县,属永顺府管辖。还将慈利十、十一、十二、十三都及八、九、十四都的一部分地方,以及永顺部分地方和原茅冈司地方置永定县,隶属澧州。
民国时期,先在省下设三个道,六十个县,后废道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农历丙辰年)湖南省栽撤武陵道,将大庸、桑植、慈利县划规辰沅道。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农历壬戌年)裁撤“道”的建制,仅存省、县两级,所以,大庸、慈利、桑植三县均属省直辖市。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农历甲戌年)11月24日,贺龙、任弼时、肖克、关向应等,领导红军二、六军团解放大庸县,建立中华苏维埃湘、鄂、川、黔革命委员会。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农历乙亥年)红军长征,湖南省建湘西绥靖处,管辖慈利、大庸、桑植、临澧、石门、澧县等6个县,专员办事处,设在慈利县。民国二十七年至三十八年(公元1938年至1949年,农历戊寅年至已丑年),湖南全省调整为10个行政督察区,大庸与桑植属第八督察区,专员办事处设在永顺。慈利县属第四督察区,专员办事处设在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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