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镇宁县志》的记载中。“镇宁”这一名称,来源于元朝末期镇宁州,在公元1913年改为镇宁县,到了公元1963年5月20日经国务院(1963)国议字第31号批复,“撤销镇宁县建制,以其行政区域设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的决定,1963年9月11日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成立。
从公元1351至2014年,在这663年中,先后设官名州刺史、知州、知事、县长。从公元1351至1912年的561年间历任州刺史、知州有138个,平均任期为4年一个;知事从1913年至1926年的13年中就达15个,平均每个任期仅为8个月;1927年至1949年的22年间,县长就达24人,平均每个任期仅为6个月;新中国建立后,从1950年至2014年的64年间,历任县长16人,平均任期为4年。
镇宁在有史以来的663年中,任州刺史、知州、知事、县长共为193人。在这193人官吏中,有廉吏,立传入志书的就有7人。当年的州刺史邬绍文,镇宁州城地处黔滇要道,因城墙被毀,城中百姓非常的不安全。乾隆庚辰邬绍文为镇宁州刺史,到任后周览四境,概然曰:“是岂不足以筑城乎?”组织百姓捐资修复州城。邬绍文在任期间勤政爱民,励精图治。在视察民情时,邬绍文积劳成疾,同僚皆来问疾。邬绍文对同僚说:“余病非药石所能愈,惟须邑无饥民,则自愈矣。”到他离任时,邑中父老相送流涕。邬绍文走后,百姓请立碑建祠,宜乎民不能忘。碑上记曰:“以死勤事,则祠之;以劳定国,则祠之。”
而后又有知州张世瑶,清光绪二十一年补任镇宁知州。张世瑶办事公正廉洁,政平讼理,苞苴不入,爱惜民力,在镇宁任知州7年。去位之日,民不忍舍,走时随同见其室无长物,一贫如洗。百姓见后叹道:“清廉家风,为叔季之秋所罕见者焉。”
唐初,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史学家逝后,太宗谓梁公曰:“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尝宝此三镜,用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
镇宁古今廉吏勤政爱民,清正廉洁的为人,应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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