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县(兰陵县)标志物——大蒜塔及塔山公园

家乡区县: 山东省兰陵县

大蒜塔,以地方特产大蒜为名建造的中国大蒜之乡--苍山县标志塔。

  该塔于1992年5月27日奠基,历时1年竣工。塔的整体设计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为中华之新创。塔体为八角阁楼式仿木结构钢筋水泥建筑,飞檐四出,翼角轻举,挺拔劲秀,巍然壮观。外墙壁为暗红色花岗石贴面,飞檐由墨绿色筒子瓦装饰,古朴典雅,清白在目。塔高11层,层高3米,加之塔子山海拔高度78米,塔身海拔高度110米,象征中共十一后三中全会后,苍山县百万人民率先推行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坚定不移地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塔层四面辟门,八角回廊紫绕,以示苍山将全面开放,引八方之客,聚四方之财,广开门路,招商引资,搞活市插流通。塔顶倒立薜头,恰似譬钟,风吹有声,警示后人记取'蒜薹事件'的教训,不忘前车之鉴。蒜倒,即算计到矣,告诫各级为政之要在于循规律择善而后,泽加于民,和济百姓,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则为大计也!

  大蒜塔的建成,凝结着苍山人民的智麓和创造力,寄托着县人对天物之敬和热爱故土的山水之情。它不仅对于宣传苍山、扩大苍山知名度、巩固中国大蒜之乡的地位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而且也为这块古老文明之地增添丁一处宏伟壮丽的人文景观。

   塔山公园

  塔山公园位于苍山县城东部,占地208亩,是临沂市建立的最早的县级公园。园内绿树成荫、鲜花飘香,巍峨挺拔的大蒜塔高高耸立,东加河宛如一条玉带环绕而过,它由塔山景区,加河游园、儿童乐园三部分组成,成为苍山县目前唯一的综合性娱乐、观赏景点。

  为丰富广大群众的业余精神文化生活,给广大群众提供一个集娱乐、休闲、观赏于一体的游览场所,1983年6月县政府决定建塔山公园,隶属建委管理,将原塔山景园的塔山及土地划归公园,是年8月县建委聘请省规划设计院,根据塔山的自然地形条件和生态环境制定了详细的规划设计方案,整个公园按地形和原有树种设计成春、夏、秋、冬四个最区,景区内还开辟了动物园和奇石园、盆景区作为景现补充,以达到公园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景、冬有绿的景致。

PS:这是苍山县,也就是兰陵县两个比较典型的标志物。

阔别。(2014-10-2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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