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有朋自远方......”朗朗书声、莘莘学子、菁菁校园。
2000年
刚满六岁的我,一脸稚气,在母亲的陪伴下踏进了小学,它坐落在群山之中,那时还没有公路经过,青石板小路从学校四周延伸开来,犹如少女的襟带。“啦啦啦,一送(里格)红军......”歌声和着琴声传入我的耳朵,我不由得迈开脚步走向那个所谓的教室,除了桌椅、黑板上的线谱,更为吸引我的是那位年过半百的老师,他发际线略高,黑短的头发夹杂些花白,身体稍宽,一双布鞋踩着风琴的两块踏板,他脸上洋溢着幸福,像是对红军充满了敬意般,一句句歌词在小胡须的掩饰下吐露出来。那便是我的音乐老师兼语文老师,我的启蒙老师。
第一天的语文课,和现在的小学生语文课一样,无一例外是拼音的学习。当大腹便便的老师走进教室的时候,嘴里似乎哼着什么,但我也确实不知,只管望着窗外的青山、飞鸟、花蝶,正值我思想飘飞之时,眼前被遮天蔽日的黑影完全挡住了,是老师,我忙转过头蜷缩起来,假装是在听课,他举起大手,摸摸我的头,走开了。铃声炸响,同学们疯狂冲出教室,仅我一人依旧在原地坐着,我不知道自己是害怕令老师失望了还是什么,但我的确还在感受那双大手的温度。
九十年代
他同样一脸稚气,他是他班级里最出色的学生,极为受到他的赞扬。每次,他考试得全优;教室没粉笔时,他会叫他去拿,仅叫他去;班上发奖时,他总是第一个上台领奖——他像是被他捧在手中的瑰宝!那时,他特别喜欢他的语文课,回到家,第一件做的事便是向父母讲诉当天语文课的情形,他会讲他的小胡须,用很多形容词去形容,他会讲他的便便大腹、他的灰布鞋、他脸上洋溢的幸福感,当然,必不可少的是课堂上的话外篇——他笑着说:“老师在发奖后总会摸摸我的头。”几年后,他毕业了,但他还经常向家里提到这些,他说毕业那天他自己几乎哭了,而他却一直笑着、笑着。那位优秀的学生是我哥,而他那时已经是语文兼音乐老师了。
六七十年代
正直父亲上学的年代,土砌的几间教室里,装上了好多学生,通常一间教室被两个班级所用,“如果你不想听数学,”父亲说,“当然你可以听对面的语文!”不知为何,或许从父亲开始,我们一家就有了语文情节吧,因为那位二十来岁的老师的课堂特别吸引人,他板书的身姿矫健而有力,每个字写出来就跟剑锋一样刚劲,他将拼音编成歌谣,那是父亲和他的小伙伴们常常唱的歌谣。那时的他一双布鞋,不过不是灰色,而是年轻人该有的色彩。父亲最喜欢他课堂中的写字练习,他对每个同学都悉心指导,为此,父亲还被数学老师罚站,因为他数学课堂上一直在写字。那时的他风华正茂,细心教导,启蒙了父亲一代。
如今
学校再也没有了郎朗书声,而是青草蔓蔓,一代又一代道别了那青石板小路,小路上的步步脚印刻下了老师将青葱岁月献给教育的执着。这不仅是三代人的启蒙,更是对乡村教育的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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