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惠民政策

家乡区县: 陕西省眉县

十一、国土资源惠民政策

136、村民申请宅基地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本集体组织成员同等义务。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居住而原宅基地无法安排(包括男到女方家落户);

(2)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户主是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的;

(4)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搬迁的,或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调整宅基地的。

137、村民建住宅能够占用多大面积的土地?

答:建制镇所在地村民每户住宅用地不得超过0.25亩(折合167平方米),具体包括:齐镇(齐镇村、官村庵村),槐芽镇(肖里沟村、仓房堡村、保安堡村),首善镇(东关村、西关村、下坡村、北兴村)。常兴镇和马家镇塬下各村住宅用地均为0.25亩。其他乡镇和以上乡镇的其他村住宅用地均为0.30亩。

138、如何办理畜牧养殖用地手续?

答: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须在农业部门立项批复,报土地主管部门备案并收取土地复垦保证金。

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微笑.pasta(2014-10-27) 评论(0


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