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家乡区县: 清远市阳山县

“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3件4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89件406人;受理审查起诉313件457人。”这是近两年来,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查办各类案件取得的明显成绩。今年3月,阳山检察院被评为“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贫困山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树起一面新旗帜。
查处打击各类犯罪,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尽管身处粤北山区,干警经济待遇较低、人才流失严重,但阳山检察院以“高定位、严要求、大发展”理念为指导,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争创一流业绩。在查处职务犯罪过程中,他们突出重点,查办了一批工程建设、涉农惠民等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人均办案数、人均起诉数、人均有罪判决数等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他们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数据显示,两年来,阳山检察院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3件45人(人均办案数1.1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6件35人,渎职侵权案件7件10人),同比上升136%、165%,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89件406人,批准逮捕257件359人;受理审查起诉313件457人,提起公诉304件436人。所办案件均达到了“无错捕漏捕、无错诉漏诉、无超期羁押、无刑事赔偿、无无罪判决、无涉检上访”的“六无”要求。其中,查处的原连州市副市长李某贪污受贿案,原阳山公路局局长左某受贿案被省“三打办”列入典型案例汇编;查处的原阳山县交通局副局长刘某受贿案,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2011年度“优质案件”。
率先设立巡回检察室,开展各类活动2378(人)次
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防止农村职务犯罪,阳山检察院不断创新检察工作,在清远地区率先设立了巡回检察室,综合开展法律宣传、化解纠纷、受理群众诉求、职务犯罪预防、社区矫正等巡回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两年来,阳山检察院巡回检察室组织干警深入全县13个乡镇167个村委(社区),以调处排查社会矛盾、预防职务犯罪、“三打两建”宣传、农村综合普法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基层接访、带案下访、上门探访、下乡巡访”和“六进”等各类活动2378(人)次,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被誉为引导社区法律监督的“矫正师”、查找职务犯罪案源的“探测器”。
着力维护司法公正,推进规范管理结硕果
为维护司法公正,阳山检察院加大了诉讼监督力度,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刑事立案不当、刑事撤案不当、漏捕漏诉等问题。同时,完善刑罚执行同步监督机制,扎实推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坚持依法抗诉,综合运用纠正违法通知、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多种手段,加大对裁判不公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力度。两年来,他们共开展诉讼活动监督281次(件),切实维护了司法公正。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阳山检察院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目标,坚持规范执法、从严治检、科学管理,完善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建设,提升综合保障水平。两年来,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共有28个集体、26名个人受到上级的表彰,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均荣立集体三等功。2012年,阳山检察院还荣获全省“三打”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

mrshow(2014-10-27) 评论(0


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