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隆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隆生企业集团)于1993年正式成立,是一家以实业投资为基础、房地产开发为主导、其他行业为辅、多元化经营的私营企业。下属全资和控股企业有:惠州市隆生房地产有限公司、东湖房产(惠州)开发有限公司、惠州隆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阳光体育俱乐部有限公司、镇江隆生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罗浮山特殊康复中心、香港骏佳集团有限公司及香港启汇投资有限公司等。 隆生企业集团经过十多年不懈的努力和规范经营,企业形象和品牌效应不断得以提升,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1992年至2003年期间,隆生企业集团多次被惠州市政府评为“先进私营企业”,连续11年被授予“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多次荣获惠州市“纳税大户”光荣称号。 九十年代后期,隆生企业集团根据市场动态,及时调整总体经营发展战略,确立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的经营方针,在保证现有下属企业稳步发展和灵活经营的前提下,企业进一步控制和削减对外投资,以保障和加大房地产业的投资力度,确
定“集中投资、集约管理、打造品牌、创造规模效益”的经营战略,实现企业规模化开发优势和专业化经营水平的提升。由隆生企业集团下属企业东房公司主持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东湖花园,经过近十年的开发,已成为惠州市乃至周边城市最大型的住宅群区。东湖花园以“规划设计以人为本、地理环境优美、房型实用、市场定位准确;开发规模大、社区文化品位高;售后服务周到”等特点,在惠州房地产界享有良好的口碑。 隆生企业集团长期以来把“以人为本”的经营管理理念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企业组织内部的各个层面入手,把尊重个体、关怀人性的思维方式渗透到企业行为的方方面面,把“摸索进取,自强自律”的企业精神作为核心加以提倡和发扬光大。企业从创办至今,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私营企业的良好形象,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尊重和好评。面对未来,隆生企业集团上下一条心,将以务实的态度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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