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立镇 隶属汤原县管辖。位于县境北部,阿凌达河右岸,北与鹤岗市毗邻。镇政府驻地距县城75公里。 鹤立镇,原称鹤立街。清末,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于鹤立地方设立荒务分局,出放“鹤字段”毛荒。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黑龙江将军奏准,拟于“鹤立冈”设置鹤冈县。因荒务初放,人口较少,未正式设治。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10月,于鹤立设汤原清丈分局。1916年将鹤立岗划为汤原县第五区。东北沦陷后,1939年6月,于鹤立镇设置鹤立县,并改为鹤立街。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设置鹤立区。1948年10月,撤销鹤立县,并人汤原县,仍设鹤立区,1950年改为第七区。1956年2月,设置鹤立镇。1958年10月,改称鹤立镇人民公社。1959年1月,划归鹤岗市管辖,1965年7月又划回汤原县。1984年复称鹤立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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