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进一步规范接待费用报销行为,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认真执行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公款报销接待费用的若干规定》,10月10日,公款报销接待费用的若干规定工作会议在琼中大礼堂召开。副县长郑峰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关于公款报销接待费用的若干规定》提出意见,强调各部门和乡镇准确理解和掌握其精神实质,确保《关于公款报销接待费用的若干规定》迅速准确贯彻实施;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制定本部门对《关于公款报销接待费用的若干规定》的宣传和培训方案,确保本部门每一位干部都清楚《关于公款报销接待费用的若干规定》的意义、原则和要求,尤其要做好本部门各处室负责人的培训;各乡镇、部门单位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关于公款报销接待费用的若干规定》。
会上,县财政局负责人宣读《关于公款报销接待费用的若干规定》,县审计局和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也就如何贯彻落实《关于公款报销接待费用的若干规定》作讲话。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